窮遊壺口瀑布被投訴?景區:這是我司資產!網友:黃河是全民的

近日,一段遊客在壺口瀑布外拍攝的短視頻,意外引爆全網輿論。

影片中,男子對著奔騰的黃河,說了一句,帶著無奈與溫情,還有些許調侃意味的話:

“媽,我們來看你了,門口要錢,一人100,我們就不進去了”,

要說這也沒什麼,可誰知道?當男子的這段影片被發佈到網路上後,卻立刻就收到了景區的投訴。

更令人猝不及防的是,本來一件無關緊要的小事,卻硬生生搞成了山西、陝西兩大壺口瀑佈景區的“跨省甩鍋”,

那這又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一、實話有罪嗎?

近年來,很多人都喜歡趁著有空的時候出去旅遊,放個風箏。

但架不住不少景區的收費都比較高,所以不少人又乾脆搞起了窮遊。

這不,幾天前,一位網友@田野的風,就在網上發布了一條,關於自己窮遊黃河壺口瀑布的短視頻。

畫面裡,黃河壺口瀑布氣勢磅礴,濤聲震天,真是振聾發聵!

可惜的是,由於瀑布已經被圍牆圍住,所以男子只能站在外面,是以嘮家常的口吻,對著母親河感慨:

「媽,我們來看你了,門口要錢,一人100,我們就不進去了,在這裡看看你就行了。”

應該說這段話真的很接地氣。

而影片的標題也非常應景:“窮遊壺口瀑布”,

可能是因為說出了一般遊客在面對門票時的心裡話,以及黃河的含金量。

以至於短短兩天時間,這段影片僅互動量就近12萬次,引發了無數外出旅遊網友的共鳴。

但誰也沒料到,這段毫無惡意的視頻,竟惹怒了景區。

景區迅速向平台投訴,而理由也屬實,令人哭笑不得,

景區生稱該影片涉嫌惡意攻擊、詆毀、扭曲事實,誤導民眾認為門票100元太貴,屬於故意製造輿論。

在投訴資料中,景點也特別強調:壺口瀑布是我司開發的旅遊景點,並附上官方門票優惠政策,指責遊客「斷章取義」。

在平台投訴機制下,遊客無奈發佈道歉影片。

然後,不出意料的,這波操作成功引發了網友的眾怒:說句實話,何錯之有?

因為,從公開資訊來看,陝西壺口瀑布成人門票就是100元/人,

山西壺口瀑布成人門票同樣也是100元/人(另有平台顯示110元),

遊客所說的“一人100”,完全是客觀事實,怎麼就捏造中傷了?

而且影片中,人家也沒有任何辱罵和抹黑的言論啊,怎麼就侵犯名譽權了?

更讓網友憤怒的是,投訴中那句“我司開發的旅遊景點”,

不是,就想問一句,黃河壺口瀑布是自然造物形成的景觀,屬於全體中國人共有的自然遺產,什麼時候成了你家公司開發的資產?

有官方證明嗎?

二、跨省“甩鍋”

隨著輿論持續發酵,視頻定位顯示的山西黃河壺口瀑布風景名勝區,率先被網友“沖爆”,

官方帳號留言區、直播間全線淪陷,滿螢幕都是質疑與不滿。

然後,一齣令所有人都想不到大戲拉開了序幕。

3月17日,山西壺口瀑佈景區工作人員在接受大河報記者採訪時,給出了令人意外的回應:

這事跟我們沒關係,我們也是受害者!

工作人員解釋,壺口瀑布地處晉陝大峽谷,河道兩側分屬山西吉縣和陝西宜川縣。

由於地理特殊,山西境內陝西信號強,兩省信號交叉覆蓋,導致遊客發布視頻時,自動定位到了山西壺口瀑布,事發地實際在陝西一側。

“因為不是在我們山西景區發生的,我們沒必要回應。”

並且,針對景區收費這事,工作人員也給了解釋:

黃河壺口瀑布屬於自然景觀,不是開發的,但景點配套設施是人為開發。

好了,現在壓力來到了陝西壺口瀑佈景區。

隨後,記者又開始詢問起了陝西方面的狀況。

而陝西壺口瀑佈景區對方卻表示:不了解這個具體事情,未做更多回應。

就這樣,一場由「一句大實話」引發的投訴,最後演變成跨省「甩鍋」鬧劇。

而網友則紛紛調侃:左邊收費,右邊也收費,說錯定位還挨罵,看一眼母親河太難了!

不過很快,又有熱心的網友開始了深扒,並為景區找到了控訴的理由。

原來,吐槽場景100元門票太貴那哥們確實造謠了,因為他說少了。

山西湖瀑布的景區成人票的單價確實是100塊錢,但是,必須再拿40塊錢購買觀光車的車費才能進來,

相較之下,山西壺口瀑佈景區還算厚道的了,觀光車的車票是20元一張。

當然了,這也只是調侃。

事實上,景區對影片的控訴無論在法律或道德層面,都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譽權。

構成侵權,必須滿足兩個核心條件:一是實施捏造事實、公然辱罵等行為;二是造成對方社會評價降低。

對照本次事件,遊客行為完全合法合理:

1. 陳述事實:陝西壺口瀑布成人門票確為100元,遊客沒有造謠;

2. 無侮辱詆毀:影片語氣平和,只表達個人消費選擇,未攻擊景區、工作人員或景觀;

3. 拍攝合法:遊客拍攝的是公共視野內的自然景觀,未進入封閉區域,未違反任何規定;

4. 未造成負面傷害:影片只是個人感受分享,並未導致景區社會評價明顯降低。

至於遊客認為門票較貴,也只是基於自身對價格的主觀感受和客觀事實陳述,屬於正常消費評價,受法律保護。

景區以名譽權投訴遊客,於法無據。

相反,被景區施壓的那位遊客,完全可以反告景區一狀。

只是那又有什麼用啊?

那些營運方依舊在把公共資源私有化、公司化,而忘了景區的公益屬性,忘了旅遊的本質是讓人們親近自然、感受文化。

高價門票、強制消費、天價觀光車、態度傲慢、投訴無門……,這些遊客碰到的糟心事又何曾真正少過?

甚至這一次,他們連實話都已經聽不得了。

結語:

在這裡給各大景區提個醒,想要賺遊客的錢,那就得拿出服務的態度來。

真把自己的口碑砸光了,那遊客也是可以用腳投票的。

中國地方這麼大,景區那麼多,不是要去哪一處不可?

實在不行,待在家裡刷手機,看視頻,也未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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