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市違停舉發一年高達12萬多件,警方疲於奔命,違停易危及行人及往來車輛安全,多名議員提議設置「交通助理員」,市府編列600多萬元將聘用18名交通助理員,議會昨天三讀通過,以原市區六個分局先試辦,協助疏導車流、保護行人安全,以及舉發有害交通的違規行為,有議員認為永康區檢舉量大應納入,市府允視成效再檢討。
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將由勞工局5月約聘雇人員統一招募,薪資比照5職等約3萬7800元,資格初定是大專以上學歷、高中職則要有2年以上的交通相關工作經驗,通過筆試和口試,錄取後還要受訓及跟著員警實習,若順利可望在6月底前上路,近期會公告完整招聘訊息及相關資格條件規定。
台南市議員林依婷等人提案指出,市區美食、名店、景點多但併排、違停、路口10公尺內亂停嚴重,不能只靠基層警力取締,且處理交通違規事件會壓縮到其他勤務,建議比照台北聘請交通助理員,在原市區試辦,減輕員警壓力,也可改善違停亂象。
議員朱正軒說,交通助理員的加入可減輕警察負擔,協助用路人疏導道路交通,還能維持停車秩序、排除道路障礙及執行交通稽查等工作,獲多數議員支持,初期以市區為主,但永康區舉發量也大,要求在年底前也能納入;另交通助理員上路後,在執勤服裝、配載核發的識別證及取締用的密錄器等裝備都要求齊全。
交大指出,人員遴選後會加強相關教育訓練與培訓,瞭解職務上所需具備的工作能力,並明訂職責範圍,落實交通助理員制度的執行,以靜態開單等為主;台南市違停1年舉發12萬多件,市區6個分局就占7萬多件,先從市區試辦若成效好再擴大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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