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1項措施助災後重建 臨工每月最高補助27470元

分享本文


▲花蓮天王星大樓在0403大地震後受創嚴重。(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台灣3日發生芮氏規模7.2強震,重創花蓮地區,為協助災民重建家園,勞動部提供11項協助措施,也提醒勞工瞭解自身權益,並再次呼籲事業單位務必注意及加強善後工作各項防災措施。

一、天災臨工措施

依地方政府需求提供臨工機會,預定提供約2,000個臨工機會,協助災區民眾清理家園。每人每月最高150小時上工時數,每小時183元,每月最高補助2萬7,470元。臨工計畫實施期間原則以2個月為限,如有特殊情形,必要時可再延長。勞動部另補助用人單位進用上工人員勞健保費用,每人每月約補助3,600元。

二、勞保等相關保費補助及緩繳措施

勞動部將針對花蓮縣受災的勞保、職保、就保被保險人,給予6個月的保險費補助。並將依花蓮縣政府所送受災名冊主動比對,民眾不需提出申請。

勞保、職保被保險人如於災區因天然災害導致傷病而不能工作,且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得自治療當日起請領傷病給付。

提供受災投保單位得依個案辦理勞保、職保、就保及勞工退休金緩繳並免徵滯納金相關權宜措施。

三、請假及職業災害補償權益

受災勞工如有就醫診治或休養需求而無法上班,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普通傷病假。

勞工受傷如為執行職務所致而經認定為職業災害,僱主應依法給予公傷病假,並給予醫療費用及原領工資等補償;對於不幸罹難者,僱主應給予其遺屬喪葬費及死亡補償。

勞工如因地震導致交通受阻而晚到班或無法到班,僱主不可視為遲到或曠職論處。

四、善後工作之安全措施

勞動部提醒地震過後,事業單位於開工作業前,應依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規定,實施自動檢查,並加強後續善後工作之各項防災措施。

其餘措施包括「職業訓練補助」、「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及「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創業貸款」暫緩繳付本息等,民眾對於上述措施如需再進一步洽詢,可撥打1955或各項措施洽詢專線,或就近洽詢當地就業服務據點(就業中心、就業服務站、臺)、勞工保險局各地辦事處,將由專人提供說明。


標題:勞動部11項措施助災後重建 臨工每月最高補助27470元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爲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權行爲,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