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證載孕媽咪停專用格仍被罰!爸爸委屈發文 網揭「這點」是關鍵

停車場的格線上如果畫上粉紅色框線,代表這格是「婦幼專用停車位」,需要另外申請停車證才能停放車輛,否則最高恐被罰1200元!但近期有一名準爸爸在網路上發文,表示明明已經有申請停車證,卻仍被開單,並不解地發問,希望能得到解答。 一名網友在Threads上發文表示,他開車載著懷孕的太太,在有申請孕婦停車證的情況下,將車輛停放在專用停車格內仍被開罰,讓他十分不解,在貼文中問道:「為何會收到罰單?」,附上臺北市停管處開立的罰單佐證,此文一出,令不少有相同經驗的網友紛紛留言解答。

曾遇過相同狀況的網友留言稱關鍵在於「蓋章和日期」。原來,「婦幼車證」雖然是隨手冊提供,不過仍需要將車證帶到停管處、區公所或公有停車場蓋章,若沒有經此一手續,仍不符合規定,是能被以違反《停車場法》規定開罰的喔! 而關於網友也有關於領有「婦幼停車證」是否能停在殘障車位中的疑問,答案是:不行!雖然兩者都是需要額外申請停車證,但是適用的資格和條件不同,是無法通用的。若一時找不到車位,也別心急將車停在殘障車位,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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