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台西鄉前鄉長林芬瑩(左)與丈夫丁文彬(右)。(圖/翻攝自丁文彬臉書)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雲林縣台西鄉前鄉長林芬瑩與丈夫丁文彬因涉嫌向太陽能業者索賄高達560萬元,各自被判處12年及13年半徒刑。案件目前進入三審程序,然而丁文彬自今年6月下旬起未依裁定每日向派出所報到,台南高分院認定其潛逃,已沒收150萬元交保金,並發布拘票。
案件引發社會關注,不僅因賄賂金額巨大,更因太陽能業者在雲林地區的地面型太陽能板建置過程,需申請通行權及電桿租用等事項,牽涉到地方官員的權力運作。判決指出,林芬瑩與丁文彬藉延遲核准程序,向業者索取560萬元,二人均被依共犯違背職務收賄罪定罪。丁文彬更另涉恐嚇綠能業者,雲林地院已裁定沒收其30萬元保證金,並發布通緝令。
▲雲林縣台西鄉長林芬瑩涉嫌以核發路權為由,與丈夫透過白手套向廠商收賄680萬元。(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丁·溫賓(Ding Wenbin)在2022年獲得1500000美元的保險後,塔南高中(Tainan High School)於今年2月宣布了第二次審判,並裁定它限制了其出口和出發的海上八個月。然而,在規則之後,他沒有在場,即使在法院的核票中也沒有達到此案。該男子和丁還沒有根據規定出現,法院裁定,懷疑丁逃離並要求他的律師幫助聯繫,但律師說他找不到丁,甚至沒有聯繫Lin狂喜。泰南高中(Tainan High School)已充分激活了跟踪過程,並發布了通知通知丁·溫賓(Ding Wenbin)。
標題:索賄光電判刑! 台西前鄉長林芬瑩丈夫丁文彬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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