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院長胡海蘭被“雙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0月31日通報,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經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批准,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對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胡海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胡海蘭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和消費券,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靠案吃案”、知法違法、執法犯法,私慾膨脹、唯利是圖,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項目承攬、案件審判、案件執行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胡海蘭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胡海蘭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玉林市第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分享你的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