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沒有死刑,李嘉誠在廣州巨額投資,誘使張世豪落網被判死刑!

香港沒有死刑,李嘉誠在廣州巨額投資,誘使張世豪落網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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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白雲機場旁邊那次截查如何把張世豪炸藥車與李嘉誠廣州投資擰到一起

開場三句:張世豪自認為跑到內地就能大搖大擺,結果1月的江門外海大橋檢查站堵得死死的。李嘉誠那時在廣州砸下幾十億港元,政府怕項目出岔子,治安網收得緊。這一鬆一緊,命運就掰過來了。

1996年5月的李澤鉅案大家记得很清楚,10亿3800万港元赎金装在黑色旅行箱里送到山顶别墅车库,张世豪分走4亿3800万港元,回到九龙城寨老巢还贴身带着点钞机。1997年他盯上郭炳湘,6亿港元赎金直接汇到指定账户,他揣着3亿跑去澳门氹仔酒店住套房,天天换车换电话,不晓得自己已经被内地线人盯着。

李嘉誠這邊1997年下半年把和記黃埔、長實一起拉到廣州,廣州市政府在珠江新城設立聯合小組,三個月批出東方廣場、黃埔港擴建等項目,資金加起來說不准有三十多億港元。為了護這些項目,公安在白雲機場、廣佛高速、江門三地設路檢,外海大橋那條線最嚴,車牌和駕駛證對不上就往旁邊停車棚裡攔著細查。

1998年1月8日晚九點左右,張世豪跟胡濟舒在白雲機場國際到達層碰頭,取到930公斤炸藥和500枚雷管的交接暗號。兩人轉道去江門,想著用炸藥震懾下一個綁票目標。等車走到外海大橋,檢查站臨時多了兩名特警,原來那晚廣州市裡開會討論李嘉誠南沙港配套,一紙通知要求沿線加檢危化品車。張世豪坐在後排,看見執勤表格把司乘身份證、路線、貨物重量一項項寫下,臉色發硬。

下面的時間線行:

1991年10月搶劫機場運鈔車,得手幾千萬港元

1996年5月綁架李澤鉅,贖金10.38億港元

1997年9月綁架郭炳湘,贖金6億港元

1998年1月8日江門外海大橋被捕,繳爆炸物930公斤

1998年11月12日廣州中院宣判死刑

1998年12月5日沙太南路刑場槍決

案卷裡寫得細,抓捕那晚警員先聞到炸藥味,打開尾箱就看見木箱上貼著福建三明字樣,編號和運輸單完全對不上。胡濟舒還想塞幾萬塊給執勤兵,說不准哦,結果被當場反拷。張世豪被押往廣州刑偵大樓五樓,他提到李澤鉅贖金還存著一些在菲律賓銀行,想換得減刑,被告知內地沒死緩可談,他這才閉嘴。

廣州中院11月12日那場庭審用了整整一天,上午證人指認炸藥來路,下午播放1997年在九龍塘綁票的錄音,法官直接念出死刑判決,沒多餘鋪墊。 12月5日清晨的沙太南路刑場,幾名主犯排成一列,執行完畢就地檢驗,消息傍晚傳回香港。李嘉誠在廣州的項目照常推進,東方廣場當年年底封頂,附近鋪面的保安崗亭加了監控。寫稿的人看完卷宗手心發涼,社會面還是靠一張張檢查表撐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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