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補”繼續!浙江2026年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來了

潮新聞客戶端 記者 何泠瑤

記者從省商務廳獲悉,2026年,浙江省將接續開展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2026年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自1月1日起正式實施,至12月31日結束。

“國補”繼續!浙江2026年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來了 -

何泠瑤 攝

政策實施範圍如下:

(一)汽車報廢更新。個人消費者報廢2013年6月30日(含當日,下同)前註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5年6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或2019年12月31日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併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新能源乘用車的,給予車價12%補貼,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給予車價10%補貼;報廢2019年12月31日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併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的,給予車價12%補貼。新能源汽車最高補貼2萬元,燃油車最高補貼1.5萬元。

申請人名下報廢車輛持有時間須在2025年1月8日前,新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應在浙江省內開具和辦理。

(二)汽車置換更新。個人消費者轉讓(變更除外)本人名下乘用車,併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給予一次性補貼。對換購新能源乘用車的,按新車銷售價格的8%給予補貼,補貼金額最高1.5萬元;對換購符合上述條件燃油乘用車的,按新車銷售價格的6%給予補貼,補貼金額最高1.3萬元。

申請人名下舊車持有時間須在2025年1月8日前,新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機動車登記證書》應在浙江省內開具和辦理。

每名消費者在2026年內只可享受1次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或1次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兩者不可重複享受。

(三)家電購新補貼。個人消費者購買1級能效或水效標準的電視機、冰箱、空調、洗衣機、熱水器、電腦等6類家電產品給予立購立減補貼,按照實際銷售價格的15%予以補貼,每名消費者每類商品可補貼1件,每件商品補貼不超過1500元。

(四)3C數碼電子產品。個人消費者購買6000元(含)以下手機、平板(含學習機)、智能手錶(手環)、智能眼鏡等4類數碼產品,按照實際銷售價格的15%給予立購立減補貼,每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商品補貼不超過500元。

為保障以舊換新政策有序實施,以舊換新補貼資金按照年度專項資金總量控制、逐月統籌安排的原則執行。當月各項補貼資金實行“先到先得、領完即止”機制,未申領到當月補貼的消費者可在後續月份政策存續期內繼續申請(年度資金總量耗盡除外)。

上述補貼標準和要求與國家文件規定不一致的,以國家文件為準,浙江省具體實施細則另行發布。鼓勵各類平台企業、經營主體同步配套開展優惠活動,提升政策實效。

相關部門將建立協同監管機制,加強對補貼資金使用、市場經營行為的監管,嚴厲打擊虛假申報、騙取補貼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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