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近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刊登原告陳麗君與被告何某名譽權、肖像權、隱私權糾紛一案民事判決書。
判決書顯示,2024年2月開始,被告何某多次通過其微博賬號陸續發布針對陳麗君的博文,內容包含侮辱陳麗君言論及醜化陳麗君肖像,且未經陳麗君許可擅自獲取其手機號等信息,通過發送短信、微信驗證信息及打電話等方式侮辱、騷擾陳麗君及其家屬。法院判決何某向原告陳麗君公開書面賠禮道歉,賠償維權合理支出、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3萬元。判決生效後,因何某未公開賠禮道歉,杭州互聯網法院特公布本判決主要內容。
公開資料顯示,陳麗君出生於1992年,是浙江小百花越劇團青年演員,曾參加《乘風2024》等綜藝節目,代表作品有《我的大觀園》《新龍門客棧》等。2026年2月,她參演的電影《鏢人:風起大漠》上映。
來源: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