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搬家後32克金項鍊不翼而飛,閨蜜陪報警!警方:小偷就是閨蜜

家中被盜

她第一時間聯絡朋友求安慰

並在對方陪同下報案

殊不知,被偷竊的人正是

全程陪伴她的朋友

近日,浙江樂清的李女士(化名),發現家中32克重的金項鍊不見了,在閨蜜關某的陪同下李女士到派出所報警。

警方勘查發現門窗完好,排除外人犯案,最後鎖定陪同報案的關某。原來關某手頭拮据,幫張女士搬家時趁機偷走金項鍊並迅速變賣。目前關某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事情經過

「警察同志,我家的黃金項鍊不見了,

那是我和老公訂婚時買的,

對我太重要了! 」

3月15日18時許

城東派出所接獲李女士(化姓)報警

稱家中一條黃金項鍊被盜

項鍊淨重32公克,價值不菲

值班員警朱奕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

李女士情緒略顯緊張

特意邀請朋友關某陪同在身邊

兩人詳細說明事發經過後

朱奕城對現場進行細緻勘查

發現門窗完好、屋內沒有翻動痕跡

疑似熟人犯案

經過進一步的偵查

結合財物遺失位置、現場狀態

及事發前後的細節

種種疑點最後都指向了

全程陪同女士

且受其信任的朋友關某

為盡快抓獲嫌疑人、恢復受害者損失

辦案警察徐劉易連夜攻堅

在案發不到24小時果斷出擊

成功將嫌疑人關某抓獲

我當時鬼迷心竅了……”

關某對其盜竊事實供認不諱

原來,近期她暫住在李女士家中

見李女士心情不佳

她本想帶其外出旅遊散心奈何自己手邊並不寬裕

協助女士搬家

她看到那條閃閃發光的金項鍊

一時貪念作祟將其偷走

並迅速變賣獲利

案件告破後

徐劉易持續跟進追贓物損

鑑於被盜黃金項鍊

已被熔化變賣無法追回

他積極協調雙方

促成關某退賠贓物款3萬餘元

及時彌補了受害者的財產損失

目前

嫌犯關某因涉嫌竊盜

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來源:樂清公安、小強熱線-浙江科教、溫度新聞

分享你的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