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中途發現超載,拉走貨物索高額運費,貨主稱疑遭“挾貨加價”;運滿滿:已限制司機接單

“這分明是‘挾貨敲詐’!”通過網絡平台找貨車運了一車貨物,司機中途發現超載,將貨物拉走,索要高額運費後才允許貨主轉貨。陝西的衛先生覺得自己掉進了一個精心設置的陷阱。

目前,衛先生多方反映,準備通過司法途徑維權。同時,網上運輸平台運滿滿已墊付部分費用,並對司機接單做了相應限制。

上高速時發現超載司機將貨拉走

貨主稱付高額費用後才被允許轉運貨物

日前,衛先生向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詳細介紹了事情的經過。

衛先生是陝西人,平時做貿易。今年4月11日,他在河北保定購買了一車鮮鴨蛋,準備運到四川自貢,衛先生通過運滿滿運輸平台找到山東冠縣的貨運司機孫某某,孫某某的營運車為北京牌照廂式貨車,衛先生以妻子任女士身份與對方建立貨物運輸合同關係,明確約定全程運輸里程預估1795公里,總運費4000元。

司機中途發現超載,拉走貨物索高額運費,貨主稱疑遭“挾貨加價”;運滿滿:已限制司機接單 -

平台訂單

衛先生說,4月12日下午3時許,孫某某完成貨物裝載,期間並沒有提到超載,卻在高速公路入口處稱重發現超載,“司機沒有第一時間聯繫我協商處理方案,而是直接開上高速。”衛先生說,在開上高速一個多小時後,司機聯繫到他,表示因為超載不拉這趟貨了,要求他立刻轉車。當時衛先生提出兩個方案:一是找個地方卸下超載部分,繼續完成運輸;二是他給司機適當增加費用,司機繼續完成這趟運輸。“但對方都拒絕了,直接說不拉了。”衛先生說,無奈之下他提出就近找服務區停下並核算相應費用,但司機不同意,稱如果停服務區被查到超載需要衛先生承擔後果,但如果是他把貨物拉到一個“安全的地方”,即便超載被查也無需衛先生負責。

司機中途發現超載,拉走貨物索高額運費,貨主稱疑遭“挾貨加價”;運滿滿:已限制司機接單 -

聊天記錄截圖

衛先生說,無奈之下,他只好等待對方的消息,“最後他繞了100多公里路把貨拉到他自己家裡去了。”衛先生說,直到此時,對方依然不告訴他貨物所在地址,而是核算了費用,包括裝貨前的空駛路程200公里、裝貨後跑的340公里,共計540公里,按照每公里5元核算,再加上當日誤工一天算800元費用,平台信息費60元,合計3560元,“這趟貨運總共才4000元運費,現在要這麼多,這不是天價嗎?”

司機中途發現超載,拉走貨物索高額運費,貨主稱疑遭“挾貨加價”;運滿滿:已限制司機接單 -

聊天記錄截圖

衛先生跟對方商量,但司機表示不給錢就不能卸貨,也拒絕發送自家位置。衛先生提供的聊天截圖顯示,當事司機提到若衛先生不同意,可以報警或起訴。衛先生考慮到貨物的保質期,只得轉錢。之後拿到貨物定位,衛先生另外找車約定了4500元的運費,並額外支出700元的裝卸費用後,在次日凌晨4點左右完成貨物交接。

警方認為系合同糾紛未受理

向平台反映獲1500元費用墊付

“超載可以一開始就拒載,中途發現也可以協商,但不能私自把貨拉回家、利用貨主擔心生鮮損失的心理索要天價運費,這不是‘挾貨敲詐’嗎?”衛先生表示,訂單下的是5噸,司機說超載後他才知道實際裝得有點超。當事司機在裝貨時應該驗收清楚貨物是否超載,但未提出,而是選擇在上了高速後提出中止運輸合同,這很難擺脫故意嫌疑。

衛先生選擇報案,警方認為屬於民事糾紛,未受理,建議他通過司法途徑維權。

衛先生稱,他向運滿滿平台反映,“平台給我墊付了1500元的費用,已經到賬了。”衛先生說,平台稱司機需向平台償還這1500元才能正常恢復接單。

衛先生認為,司機行為存在非法性,侵害了自己的合法利益,他已整理好相應的證據材料,準備對司機提起民事訴訟,追討損失。

當事司機拒談詳情

平台稱已限制該司機接單

日前,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繫到貨車司機孫某某,“不上高速我怎麼發現超載?而且上了高速我也退不出來了。”孫某某說,發現超載後,他要求貨主倒車,但他拒絕對後續情況進行說明。

至於超載情況,孫某某曾兩度強調他的車載重1.5噸,貨主說是5噸卻裝了6噸,當記者欲繼續深入了解時,孫某某表示,貨主肯定會掐頭去尾描述,他也不想再多說此事,記者嘗試說服對方就關鍵問題進行交流,但司機情緒不佳,掛斷電話。

對於孫某某的說法,衛先生表示,他的貨物一共是400件鴨蛋,每件26斤,蛋的凈重是5噸多一點,確實忽略了筐子的重量,“至於車輛載重問題,這是4.2米廂貨的常見矛盾,有的車一出廠空車就已經達到要求的載重了。”

記者聯繫到運滿滿平台,工作人員周女士就此事做了回應。“我們平台已經給貨主墊付了1500元費用,未來會向當事司機進行追償。”周女士表示,這是比較常見的貨運糾紛,司貨雙方各說各的道理,各有各的委屈。平台工作人員進行相應了解後,已暫時限制了當事司機在平台接優質運單的權限,隨後若查實司機還有其他違規行為,將會採取扣除信用分等進一步的措施。

周女士表示,就平台來說,關於司機和貨主的行為,有一定的規範約束,比如對司機在運輸過程中的倒貨行為、司機拉走貨物等都是不允許的,“這起事件中,當事司機把貨物私自拉走肯定是不合適的。”周女士表示,對於超載的情況,平台認為在裝貨時,雙方就應明確此事。

周女士同時稱,運滿滿平台與註冊司機以及貨主三方之間均屬於合作關係,並不存在隸屬關係,因而平台對於司機和貨主之間也並不存在強約束,運費問題也是雙方協商約定,平台並不干預,“對於司機來說,除了限制接單、扣除信用分,我們最嚴重的懲罰措施也就是封號,不允許司機再通過我們平台接單。”周女士表示,即便是平台追償相關費用,當事司機若拒不支付,平台也同樣沒有強力措施。但如果能夠掌握某一方確實存在違規行為,那麼對於另一方的報警、訴訟等維權措施,平台方會全力支持。

周女士最後表示,平台會進一步了解情況,將酌情確定是否增加對衛先生的費用墊付額度。

律師:若司機擅自改變路線造成損失

應當賠償

記者從高速公路相關部門了解到,高速入口設有稱重檢測設備,對所有貨車實施不停車稱重;但考慮到設備誤差,依照交通部門相關規定,稱重結果在一定範圍內,即超限部分不超過5%,暫不按超限處理,可正常通行;但若超限超過5%,則視為違法超載,會被禁止駛入高速公路。工作人員表示,即便駛入高速公路,一方面是行駛不安全,另一方面是若被交警部門查獲,將會受到相應處罰,“建議按照車型合法裝載。”

“雙方構成運輸合同關係,貨物超載雙方未盡注意義務,都有相應責任。”陝西勤博律師事務所賀燕翔律師表示,但在實際的合同履行中,若司機未經協商,擅自改變行駛路線,對於損失的擴大有直接責任,則構成根本違約,合同有約定從約定,沒有約定應當賠償貨主因司機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司機把貨物運到才有權行使留置權,而且留置貨物為鴨蛋是可分割的,且價值遠大於運費,所以扣留整車貨物並不合法。

來源:華商報大風新聞

分享你的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