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華:性慾是一切慾望的焦點

  性慾是生存意志的核心

  是一切慾望的焦點

作者丨叔本華

  

  性慾是生存意志的核心,也是一切慾望的焦點,所以我把生殖器冠名為「意志的焦點」。不獨如此,甚至人類也可說是性慾的化身,因為人類的起源是由於交合行為,同時兩性交合也是人類“慾望中的慾望”,並且,唯有藉此才得以與其他現象結合,使人類綿延永續。

  

  誠然,求生意志的最初表現只是為維持個體而努力,但那不過是維護種族的一個階段而已,它對種族的熱心、思慮的縝密深遠,以及所持續的時間長度,均遠超過對個人生存所做的努力。性慾是求生意志最完全的表現和最明確的形態。

  

  為使我的基本理論更加清楚,這裡且以生物學的說明作為佐證。我們說過,性慾是一種最激烈的情慾,是慾望中的慾望,是一切欲求的匯集,而且,如果獲得個人式性慾的滿足,針對特定的個體,就能使人覺得有如擁有一切,彷彿置身於幸福的巔峰或已取得了幸福的王冠;反之,就感到一切都失敗了。

  

  這些事情也能與生理方面取得對照:客體化的意志──人體組織中,精液是一切液體的精髓,是分泌物中的分泌物,是一切有機作用的最後結果。同時,由此可再認識:肉體不過是意志的客體化,它是表象形式的意志。

  1

  戀愛的激情

  

戀人之間愛情的增進,不外乎希望產生新個體的生存意志而已。不但如此。在情侶們充滿愛慕的眼神相互交接的那一剎那,已經開始燃燒著新生命的火焰,像是告訴他們:這個新生命是個很調和、結構良好的個體。為此,他們產生需要融合為一體而繼續共同生存的熱望,這種熱望在他們所生育的子女中得到實現,二人的遺傳性質融合為一,在子女身上繼續生存。

反之,男女間若難以激起情愫,甚或互相憎惡怨恨,即使可以生育,其子女的內在體質,亦必是不健全、不調和的。所以,在加爾特隆筆下,儘管先把莎密拉密絲稱為「空氣女郎」。但後來仍把她描寫成謀殺親夫的恐怖女人,這裡實在隱含著深刻的意義。

歸根究底,兩性之間有著強烈的吸引力和緊密的聯繫,是種族求生意志的表現。這時的意志,已預見他們所產生的個體,很適合意志本身的目的和它本質的客觀化。

這個新個體,意志是遺傳自父親,智慧遺傳自母親,同時也兼容兩者的體質。但大致來說,姿容方面比較接近父親,身材大小方面則多半類似母親。這是根據試驗動物的變種所產生的法則,這個法則的主要立論基礎是:胎兒的大小依據子宮大小而定。至於各人特有的個性究竟如何形成,我們還無法說明,正如我們亦無法解釋熱戀男女那種特殊的激情一般。

我想兩者在本質上並無不同,只是一者較含蓄(指個性),而另一者較露骨(指男女激情)而已,至於新個體開端是如何,其生命的要點如何,那就要看他父母在互相愛戀的瞬間是何等情況了。一如世人常說的,當男女以憧憬的眼神互相交會的那一瞬間,便已產生新個體的最初萌芽。當然,這時的幼芽也像一般植物的新芽,脆弱易折。

這個新個體,就是柏拉圖式的理念。一切理念都是非常貪婪激烈地獵取經驗材料,努力掌控現象界。同樣,人類個性的特殊概念,以最大的貪慾和最激烈的態度,在現象界中實現它的目標。這種貪欲的激烈程度取決於戀人之間的情熱。

2

  愛與憎

  

人在戀愛的時候,往往呈現滑稽的、悲劇的現象,當事人已被種族之靈所佔領、所支配,已不是他原來的面目,他的行動和原本的個性完全不一致。在戀愛達到更深一層的階段後,他的思想不但非常詩化並帶著崇高的色彩,而且也具有超絕的、超自然的傾向,所以,整個人看起來完全脫離人類本來的、形而下的目的。

何以如此?因為戀愛中的人受種族之靈的鼓舞,了解他所擔負的使命遠較個體事件重大,受種族的特別依托,指定他成為“父親”,他的愛人成為“母親”,具備他們兩者的素質,才可能構成將來無限存續的子孫的基礎。此時儘管客觀化的生存意志明顯要求他們製造子孫,但這種戀愛,並未輕易應諾。懷著這種超絕感情的戀人,他們的心靈已超越凡俗之物,飛揚在比自己更高的空中,所以,在原本是形而下的肉體慾望中,也罩上了莊嚴的色彩。

為此,即使一個一生生活最平淡的人,他的戀愛也是很富詩意的插曲。這種情形下的戀愛故事,多半是喜劇。種族中的客觀化意誌所擔任的使命乃是為墮入情網中的男人的意識蒙上「預想」的面具--若和她結合,必可獲得無限幸福的預感。當戀情達到最高度時,這種幻想迸發出燦爛的光輝,如果不能與愛情侶結合,即頓感人生空虛乏味,連生命也喪失所有魅力了,此時他對人生的嫌惡已戰勝了對死亡的恐懼,有時甚至自尋了斷以求解脫。

這類人的意志,不是被捲入種族意志的旋渦中,就是種族意志的力量太強,以致壓倒了個人意志。所以,他們如果不能以前者的資格活動(即不能發揮種族意志),他們也拒絕在後者的情形下苟活。但這時候的個體,作為種族意志的無限憧憬的容器,實在太脆弱了;「自然」為了挽救此人的性命,就使他瘋狂。如果瘋狂的面紗仍無法壓住絕望狀態的意識,那隻有以自殺或殉場了。

戀愛的激情是以一種迷妄為基礎,使人誤以為本來只對種族有價值的事也有利於個人。但這種幻想,在種族的目的達成後,隨即消失無蹤。個體一旦被種族之靈遺棄後,回復到原來的貧弱和受諸多限制的狀態,回顧過往,才知道費了偌大氣力、經過長期勇猛努力的代價,除了性的滿足外,竟無任何收穫!而且,和預期相反,個體並不比從前幸福。於是對此不免感到驚愕,並且了悟原來是受了種族意志的欺騙。

所以,忒修斯遺棄奧裡亞蒂娜一點也不足為奇。如果彼特拉克的熱情曾經得到滿足,他的詩歌也該像產卵後的母鳥一樣,聲音戛然而止,沉寂無聞了。

  3

  戀愛結婚與憑媒撮合

戀愛的結婚是為種族的利益,而不是為個人。當然,這情形當事人並無所知,還誤以為是追求自己的幸福。不過,由於它真正的目的在於他們可能產生的新個體上,因此當事人知道與否,並無關緊要。他們由此目的而結合,而後再盡可能努力取得步調的和諧。但激情的本質是本能的迷妄,由此而結合的夫婦,其他方面有許多相異之處,前述的迷妄一旦消失,相異的素質便昭然出現。所以戀愛結婚,通常結局都是不幸的。

西班牙有一句諺語說:“戀愛結婚的人,必定生活於悲哀中。”因為婚姻本來就是維持種族的特別安排,只要達成生殖的目的,造化便不再惦念嬰兒的雙親是否“永浴愛河”,或只有一日之歡了。

由雙方家長安排、以實利為目的的所謂“利益婚姻”,反而往往比愛情的結合幸福些,因為此種婚約,能顧慮到各種條件,不管這些條件何其繁多,至少它很具體而實在,不會自然消失;並且,它總以結婚當事人的幸福為著眼。當然,它對後代子孫是不利的。

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若面臨婚姻抉擇的男人只著眼金錢而不顧自己情熱的滿足,這是為個體而生存,並非為種族;此種表現是違反常理、違背「自然」原則的,所以,容易引起他人的輕蔑。反之,為了愛情,不顧父母的勸告而毅然結婚的女人,在某種意義上是值得讚許的。因為當她父母以自私的利己心做忠告時,她卻抉擇了最重要的原則,並且遵循了造化的精神(應該說是種族的精神)。

照以上所述來看,結婚時,似乎是魚與熊掌無法兼得,一定得犧牲個體或種族兩者中的一方。是的,事實的確如此,因為愛情和現實的顧慮能夠攜手並進是一種罕有的幸運;同時,大多數人在智慧、道德及肉體上,都有瑕疵,結婚時原就無法基於愛情或純粹的選擇,往往是從各種外在的顧慮而決定,或在偶然的狀況下結合。話說回來,利益婚姻,也可以在講究實利之餘,兼顧到某種程度的愛情,這就是所謂的和種族的守護神取得妥協。

眾所周知,幸福的婚姻不多,因為結婚的本質,其目的並不為現在的當事人,而是為未出世的兒女著想。但性愛若附加上「性一致」的友情──雖然不多見──也可締結真正白首偕老的夫妻,這是從完全不同的根源所產生的感情,雙方以最柔和的心情,互相慰藉。

然而它的發生幾乎都在性愛獲得滿足而消失之後才表現出來。性愛的發生,是男女以未來的第二代為主要著眼點,在肉體、智慧、道德方面取得互相彌補和適應,幸福的婚姻則更加上精神特性的調和。

  叔本华|著,陈晓南|译

  文章選自《愛與生的苦惱》,中國和平出版社1986

文章僅用於分享交流不作商業用途

如有侵權請聯絡後台刪除

分享你的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