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2月11日消息,鴻蒙智行法務今日發佈公告,稱起訴自媒體「我是大彬同學」一案,已收到法院一審判決。
近日,就鴻蒙智行起訴自媒體「我是大彬同學」一案,我們已收到法院一審判決。法院判決被告刪除侵權言論、公開賠禮道歉,並向原告賠償150萬元。 判決認定:被告言論脫離基本客觀事實,超出表達自由邊界,確有侮辱、貶損原告的故意,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害。 網路並非法外之地,我們將持續依法維權,堅決捍衛鴻蒙智行品牌和產品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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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蒙智行法務發佈公告
根據IT之家先前報道,去年3月,鴻蒙智行法務官方微博宣布正式起訴自媒體“我是大彬同學”,稱根據網友線索和前期蒐集證據,發現該自媒體及其相關矩陣帳號發布不實及侮辱性言論,造謠詆毀鴻蒙智行品牌及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