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保姆坦言:可以當有償陪伴保姆,但必須遵守3個約定

現在生活水準提高了,很多人也不願意自己做家事了,因為他們有了別的選擇,那就是請保母。只要要花點錢請個保姆,那自己就不需要為家務活操心,每天回到家甚麼也不用管,能夠安心享受自己的休閒時間。

現在請保母的人大多是沒時間做家事的老人,以及一些無法自理的老人。其實現在很多人都不願意當保姆,主要原因就是當保姆太受氣。普通保母還好,當陪伴式的住家保母更難,整天和雇主朝夕相處,如果遇到脾氣不好的雇主,那真的是度日如年。

年阿姨做了很多年的保姆,她告訴我們:有償陪伴的保姆其實並沒有我們想像中的那麼難,只要提前和雇主做好三個約定,就能和雇主和平相處。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到底是哪三個約定。

自述人:年阿姨

我今年47歲,不過我現在已經當了20年的保母。在我27歲那年我開始接觸這個行業,一直到現在都沒有轉行。其實一開始我也不願意當保姆,畢竟保姆也不是什麼體面的工作,而且也容易被人說閒話。

我跟我老公是父母介紹認識的,我們雙方的父母是互相認識的,都在菜市場賣菜,我們家是賣豆腐的,老公家是賣豬肉的。我們相處之後覺得彼此還不錯,所以很快就結婚了。

結婚後我們都選擇南下打工,在我們那個小縣市消費不低,但是薪水很低。留在家鄉工作肯定是養不起家的,我們選擇了進廠,可能有人覺得進廠實在太辛苦,而且白班夜班輪流上,加班更是常事。但是我們覺得只有進廠打工才能存下錢,因為廠裡包吃包住,而且平常也沒有什麼時間出去花錢。

剛結婚的時候,我們打算出去打幾年的工,以後存到錢之後就回家鄉做點小生意。但還沒等我們存夠了錢,老公就因工作失誤弄傷了手,經過手術,手保住了。但是卻什麼活也乾不了了,所以我就跟老公回了老家。在熟人的介紹下,老公找了一個社區保全的工作。

而我開始給人當保姆,那時我才27歲,有些雇主根本不喜歡請像我這麼年輕的保姆,那時候我找工作還是比較難的。不過我對待工作非常負責,我服務過的雇主都對我非常滿意,有時候他們也會幫我宣傳,所以我的口碑就這麼好了起來。

許多保姆都不願意當住家保姆,原因無非以下幾點。第一,住在雇主家很不自由。第二,遇到不講理的雇主,生活會很煎熬。第三,有時候會被雇主的家人誤解,覺得保母和雇主的關係不尋常。

其實我覺得當有償式陪伴的住家保母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可怕。只要雇主能答應三個要求,那就可以考慮。

要求一:彼此尊重

我覺得保母和雇主之間應該是平等的,我身為保母肯定會尊重我的雇主,但是我也希望我的雇主能夠尊重我。這點尤其重要,如果雇主不尊重我,那就算他給我再好的待遇,我也不會同意給他當保母。

我曾經就遇過一個很不尊重我的雇主。那個雇主是個70多歲的獨居老人,也可能是這個原因,所以導致他脾氣很暴躁。我在他家當保母的那段時間,從來沒見過他和朋友來往過。

他對保母的要求很高, 常常挑剔我的工作,而且他特別愛扣我的薪水。反正他扣薪水的理由千奇百怪的,有一次我做菜放鹽放得多了,他就扣了我50塊的工資。人非聖賢孰能無錯,而且我很少會有這樣的錯誤,我覺得偶爾一次犯錯,應該是值得原諒的。當時我想給自己辯解一下,可是雇主卻對我說,如果你再辯解,那我就要扣雙倍的薪水。後來我只能忍氣吞聲了。

因為雇主不能自理,身邊離不開人。所以我是沒有假期的,但是雇主答應我,每個月有兩天時間我是可以讓家人來探望我的。有一個月我的老公剛好來看我,那天,雇主就很不高興,一直在一個人嘀嘀咕咕的。我知道他是對我有意見,可是我並沒有說什麼。

沒想到過了幾天,我就聽到社區裡的人說我給人家當保姆,居然讓男人去雇主家。反正那些風言風語很不好聽,我知道這是雇主傳出去的。所以我當天就回去找他質問了,他爭執不過就生氣了。他說:“你敢做還不敢說嗎?你是我的保姆,就應該事事聽我的,我就是不願意讓你老公來我家,可是你卻沒聽我的話。”

當初我們明明說好了,有兩天的時間我可以請家人來做客,可是雇主又臨時變卦,還這樣說我。這未免也太不尊重人了。所以最後我就離開那個雇主家了。

要求二:不能做逾越身分的事情

有一些男雇主找住家保姆,就是為了給自己找老伴。這樣的雇主我也遇過,那個雇主叫王大爺。王大爺的老伴已經過世多年,他也是自己獨居。王大爺對我還是不錯的,只要我把家事做好就行,他從來都不會說我。

所以一開始我還是很滿意的,可是過了一段時間之後。王大爺居然要求我當他老伴,我不答應他就直接幹擾我工作,讓我真的不厭其煩。而且在外人面前,他也把我當作他的老伴,總對我提一些過分的要求。

這我實在不能忍了,我是個有家庭的人,而且我也有自己的道德底線,我不可能會背叛我的婚姻和雇主在一起。最後我和王大爺撕破臉皮後就離開了。

要求三:要依照合約工作,如果雇主有別的要求,那需要徵得保母的同意。

在給雇主服務前,我都會和他簽有一份合約。以後的工作都會按照合約上來,如果雇主要求我做別的事情,那必須要得到我的同意,而且也要支付我相應的報酬。

在當保母這些年,我也遇到一些蠻不講理的雇主。簽合約時我們明明說好了工作職責,但是工作之後,他又要求我給他幹這幹那的,我不同意。他又找別的理由扣我薪水,我實在受不了這樣的雇主。

之前我有一個雇主就是這樣,他請我當保姆,只要求我幫他打掃衛生,做好一日三餐。但是有一段時間他把自己的母親接來小住,他的母親身體不太好,所以照顧起來很吃力。當時他邀請我來照顧,我說如果要我照顧必須要為我加工資才行。最後他不願意加工資,就只能自己照顧。他也因此懷恨在心,總是刁難我,還找別的理由扣我的薪水。

所以說,如果要我當有償式陪伴保姆,那必須答應我以上這三個要求,不然我是肯定不願意做的。

當保母也是憑自己的本事賺錢,不要覺得自己低人一等。遇到不公平的待遇,一定要勇敢拒絕,不然一定會吃大虧。而雇主也應該對保母多一點尊重與理解,不要覺得自己花了錢,保母就應該對自己百依百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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