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家離世後留87個遊戲帳號,法院為何判決平台必須交出繼承權?
北京石景山法院判決玩家母親可繼承87個遊戲帳號,打破了平台長期以《用戶協議》獨佔虛擬財產所有權的慣例,確立了使用者權益的可繼承性。
當一個人在虛擬世界投入的金錢與時間,究竟屬於誰?北京石景山法院近期的一起民事判決,為這個數位時代的老問題給出了明確答案。玩家古先生因病離世,其母陳女士要求繼承兒子生前註冊的 87 個實名認證遊戲帳號,卻遭遊戲公司以「帳號所有權歸屬平台」為由拒絕。法院最終認定,這類網路虛擬財產的「使用權」具有財產利益,支持了母親的訴訟請求,判令遊戲公司必須協助辦理實名認證資訊變更。
這起事件之所以引發廣泛關注,並非單純因為帳號數量多達 87 個,而是因為法院的判決直接挑戰了網路平台長年以來的免責條款。長久以來,多數網路服務的《用戶協議》都會聲明「帳號所有權歸公司所有,用戶僅有使用權且不可轉讓」。這次判決確立了即便平台保有所有權,用戶投入心血形成的「財產屬性」依然受到法律保護,且不能被格式條款剝奪繼承權。
事件經過:87個帳號的繼承拉鋸
案件的主角古先生於去年病逝。他在生前的一款網路遊戲中,總共申請註冊了多達 87 個經過實名認證的遊戲帳號。古先生離世後,其母陳女士為了妥善處理兒子的遺產,要求遊戲公司配合將這 87 個帳號的實名認證資訊變更為自己。
在法律繼承程序上,古先生的父親早於他離世,而他與前妻所生的女兒小施,其法定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出具了書面聲明,自願放棄對這些遊戲帳號的繼承權。這意味著陳女士是古先生這些虛擬資產的唯一合法法定繼承人。然而,當陳女士向遊戲公司提出變更實名認證的要求時,卻吃了閉門羹。
遊戲公司對於這 87 個帳號確實屬於古先生所有這一事實並無異議,但他們拒絕了陳女士的繼承請求。公司的辯護理由相當典型:根據雙方在註冊時簽訂的《用戶協議》,遊戲帳號以及帳號內的所有虛擬物品(如裝備、道具等)的所有權都歸屬於遊戲公司。用戶僅能在嚴格遵守協議的前提下,享有對帳號內數據資訊的「有限使用權」。此外,公司方主張,遊戲帳號具有強烈的個人專屬與人身屬性,因此根本不應該被納入可繼承的遺產範圍。
法院判決脈絡:分離所有權與財產使用權
面對遊戲公司的拒絕,北京石景山法院的判決給出了不同的法律見解。法院首先釐清了網路遊戲帳號、角色數據、虛擬道具與遊戲幣等物品的法律地位,明確指出這些都屬於「網路虛擬財產」的範疇,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保護。
法院進一步分析,雖然《用戶協議》約定了帳號數據與虛擬物品的所有權歸屬於遊戲公司,但用戶(古先生)所享有的「有限使用權」實際上兼具了人身屬性與財產屬性。在財產屬性方面,玩家為了培育這些帳號和收集裝備,投入了大量的時間、精力以及金錢成本,這使得帳號不僅具有使用價值,更具備了能夠在市場上流轉的經濟價值。這種具有財產利益的民事權益,是受到法律承認的。
針對遊戲公司以「人身屬性」作為不可繼承的抗辯理由,法院予以反駁。法院認為,雖然帳號附隨了實名認證而產生了一定的人身關聯,但這種人身屬性並非那種具有強烈人身依附性且絕對不可轉移的權利(例如特定的撫卹金或人身保險金)。法律並沒有禁止這類使用權的繼承,且在訴訟過程中,雙方其實也都認可了用戶協議項下的使用權「是可以由繼承人繼承的」。
最終,法院確認古先生名下 87 個遊戲帳號的使用權由陳女士合法繼承,並要求遊戲公司必須在判決生效後 15 日內,履行協助辦理實名認證資訊變更的法定義務。
案件的核心爭點:格式條款不能剝奪法定財產權
這起案件的核心,其實是個人用戶與大平台之間關於「格式條款」的博弈。在過去,只要《用戶協議》裡白紙黑字寫了帳號歸公司所有,用戶往往只能處於劣勢。但石景山法院民二庭法官張英周指出,現實中存在大量平台協議禁止帳號轉讓與繼承的情況,但這並不代表平台可以無限上綱。
法官強調,對於生產經營類虛擬財產,網路服務提供者絕對不能透過單方面制定的格式條款,實質上排除用戶合法財產權益的繼承可能性。即使對於那些與網路服務緊密結合、難以明確切割的網路虛擬財產,用戶協議固然可以約定所有權歸屬於運營商,但「不得剝奪或限制法定的財產繼承權」。
換句話說,繼承人繼承的是帳號使用權上所附著的「財產利益」,這與遊戲運營商本身擁有的「數據所有權」是兩條平行線,兩者可以並行不悖。平台不能用自己擁有所有權當擋箭牌,進而吞噬掉玩家應得的財產繼承權。
法官助理盧丹也借此案件對社會大眾提出呼籲。對於一般用戶而言,在註冊各類網路平台帳號時,應該認真審閱《用戶協議》中關於權利歸屬、使用權範圍以及轉讓繼承的相關條款。對於那些投入大量心血和金錢形成的網路虛擬財產,民眾完全可以提前透過立遺囑等合法方式,明確表達自己的繼承意願。同時,這也是對網路服務運營商的警告:在制定用戶協議時,不得利用不平等的格式條款實質剝奪用戶的法定權利,必須依法保障繼承人獲取相關帳號財產性利益的權利。
相關影響:數位遺產時代的來臨
隨著這起 87 個遊戲帳號繼承案的塵埃落定,意味著數位遺產的繼承不再只是一個法律概念上的空談。此案的判決結果將對未來類似的虛擬財產糾紛產生深遠的指標性影響。
過去,許多網路公司在面對玩家離世、帳號被盜或被封鎖時,總習慣搬出厚厚的《用戶協議》作為護身符。法院的這項判決確立了一個重要原則:用戶在網路世界裡透過勞動與金錢積累的數位資產,其財產價值受法律保護,且可以被繼承。這項見解不僅適用於網路遊戲帳號、高級裝備、遊戲幣,在未來更有可能進一步延伸適用到具有高價值的社群媒體帳號、自媒體頻道、甚至是加密貨幣錢包等其他形式的數位資產上。
對於廣大網路用戶而言,這起案件傳遞了一個清晰的訊息:你在網路上花費時間與金錢所建立的「成就感」與「數據庫」,在法律上是真實存在的財產。未來在處理身後事時,別忘了這些看不見、摸不著的虛擬帳號,也是值得被嚴肅看待與傳承的數位資產。而對於遊戲公司與各大網路平台來說,重新檢視並修改那些可能被認定為無效的霸王條款,將會是未來不可避免的合規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