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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新聞

寧波電子廠祭出「夏季離職扣款3千」:製造業短期用工焦慮與非法的風險轉嫁

寧波一電子廠規定夏季離職扣款3千元,背後凸顯了製造業短期用工與企業違法轉嫁經營風險的勞資困境。

Techroomage 編輯部 閱讀約 5 分鐘
寧波電子廠祭出「夏季離職扣款3千」:製造業短期用工焦慮與非法的風險轉嫁

針對生產線人員流動導致的培訓成本損耗,浙江寧波一家電子廠近期在招聘時增設了一項引發爭議的規定:要求員工若在7月至10月期間離職,將被扣除新臺幣約1.3萬元(人民幣3千元)的款項。這項被員工質疑涉嫌違法的內部規定,意外揭露了當前製造業在面對季節性勞動力時的人力資源管理盲區。

勞資各執一詞的用工博弈

綜合中國大陸媒體報導,這起事件起源於一名自稱是涉事企業生產線工人的網友投訴。投訴指出,寧波北侖盈運達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在招聘時明文規定,不招募暑假工與短期工,並要求凡在7月到10月期間離職的員工,必須扣款人民幣3千元。

面對質疑,盈運達光電的工作人員向媒體證實了這項規定的存在,並解釋了公司的苦衷。該公司主要從事光通信零件等高精尖電子產品的製造,產線位於無塵車間。由於技術要求較高,新進員工在入職的第一個月必須接受長期培訓才能熟練上線。

引述寧波盈運達光電工作人員說明每年夏季都有求職者冒充長期工導致公司受損的一段話

公司方面表示,這筆招聘與培訓的成本相當龐大,過去經常遇到暑期打工者隱瞞真實意圖,以長期工身分應聘,暑假結束後便迅速離職。為了減少這種現象帶來的經營困擾,公司才會與合作的勞務公司約定這項「夏季離職扣款」條款。即便如此,依然有打工者認為即使被扣錢,一個暑假下來仍能賺取一部分工資,這讓企業管理層感到束手無策。

扣款規定的法律紅線

企業試圖透過扣留工資來挽留員工或彌補培訓損失,這種做法在法律層面上站不住腳。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的姚志鬥律師受訪時直言,該公司的規定涉嫌違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更被禁止無故剋扣員工工資。姚志鬥指出,公司主張培訓花費了成本因此需要扣款,但這類生產線的「崗前培訓」屬於企業應盡的普通職業培訓義務,與法律允許約定違約金的「專項技術培訓」有著本質區別。

列出企業若要向員工索取培訓違約金必須同時滿足的三個法律條件

姚志鬥強調,企業在員工辭職時扣除3千元,實質上是一種變相設定離職擔保的行為,等於把培訓成本這種正常的企業經營風險轉嫁給了基層勞工。如果企業是透過勞務派遣公司錄用員工,問題應當在企業與勞務公司的商業合約中解決,要求派遣公司承擔相應的招募與媒合責任,而不是將板子打在基層員工的薪水上。這種將內部管理成本外部化給勞工的做法,不僅無助於穩定人事,更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查處。

製造業人力調度的結構性困境

這起爭議表面上是單一企業的防禦性政策,實則點出了傳統製造業在勞動力調度上面臨的結構性問題。電子廠依賴無塵室的作業環境與標準化培訓,這需要一定時間的學習曲線;然而,市場上的基層勞動力卻具有高度的流動性與季節性,特別是每年暑期大量釋出的學生勞動力。

說明製造業企圖用扣款阻擋短期勞工反而凸顯其人力資源配置失靈的段落主旨

當企業的招聘週期與市場勞動力的供給週期無法契合時,便產生了摩擦。勞工為了獲取工作機會而隱瞞短期打工的意圖,企業為了防堵這種行為而祭出違法的扣款威脅。雙方都在利用資訊不對稱進行博弈,最終演變成勞資關係的緊張與違規風險。

針對這種現象,法律專家建議企業應當回歸誠實信用原則,採用合法且符合市場邏輯的手段來解決問題。與其讓求職者「騙」進來再互相傷害,企業完全可以在每年的5月至6月招聘旺季,主動設置合法的「暑期短期工」專屬通道,明確標示工作期限與薪酬標準。這與我們曾探討過的白鹿奪《奔跑吧》下季投票第一:綜藝選角背後的注意力經濟與商業盤算邏輯相似,無論是娛樂產業還是製造業,精準匹配受眾(或勞動力)的真實需求並進行差異化定位,才是降低交易成本的最有效途徑。透過將短期用工需求與短期勞動力進行透明化的合法匹配,企業才能真正避免培訓資源的浪費,同時兼顧營運穩定與勞工權益。

#勞資糾紛#勞動法規#製造業人力#勞務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