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舉辦短時間內豪飲活動 財部:依法可罰最高50萬

財政部。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短時間過量飲酒恐生憾事,今天呼籲,酒吧、餐酒館等酒販賣業者應自律,避免舉辦短時間大量飲酒的行銷活動,保障民眾飲酒安全,也避免因觸法而被處最高50萬元罰鍰。

督導菸酒管理業務的財政部國庫署副署長馬小惠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菸酒管理法及酒類標示管理辦法明定,酒的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禁止酒駕」,並應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短時間內大量灌酒會使人立即喪命」等警語,且不得有鼓勵或提倡飲酒的情形,以維護國民健康。

馬小惠指出,酒販賣業者應避免刺激消費者過量或不當飲用酒類,這不但涉及社會觀感及企業社會責任,且恐觸犯菸酒管理法最高50萬元罰鍰的處罰規定。

馬小惠提醒,民眾短時間大量飲酒會造成體內酒精濃度急遽上升,恐造成健康危害,甚至喪命,不論是在酒吧及餐酒館等飲酒場所,或與親友餐敘,皆應理性飲酒,以免危害身心健康,造成憾事。

去年台北市一間戶外酒吧舉辦促銷活動,挑戰8分鐘喝完1公升調酒即可免單,1名參與活動的男子豪飲後感到不適,隨後2度如廁後猝死。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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