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現金1萬元!主計長表態「配合行政」 外界估最快9月可領到

▲普發現金示意照。(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國民黨團端出「稅收超徵全民共享發放現金特別條例草案」,主張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今(24)日表示,「配合政院資源調度,預計在114年8月底送出,115年中央總預算案與附屬單位及綜計表供立法院審議」,外界推估全民最快9月就可領到,不過陳淑姿隨後直言「不可能」。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邀陳淑姿、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列席業務報告及備詢,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詢問否認為還稅於民常態、法制化沒有任何討論空間,陳淑姿表示,原則上不支持。

林德福追問,「110年度政府普發現金6000元的條件,並問未來是否可以此作為普發現金的門檻?」、「中華民國是績優股還是雞蛋水餃股?」

陳淑姿回應,「政府當然是績優股」,林德福也質疑,「如果是績優股,為何無法發放股利來做普發現金」,陳淑姿回應,政府當然是績優股,但並非每年都有財政有餘。

立委李坤城則詢問普發現金1萬元是否9月領到,陳淑姿以「不可能」回應,是否要普發現金需要由行政院長決定,同時115年預算還在審議中。

陳淑姿說明,當初普發現金有其特殊目的,因為當時為了加速經濟振興、促進疫後消費,才會有特別條例送到立法院審議,經過立院審議後才編列預算,當時經濟成長率才2.1%,是希望維持經濟成長才會發放現金。

陳淑姿強調,如果稅收實徵數超過預算數額,不代表當年度整體財政有餘,須先彌平差短,並扣除法定還本,才是政府可用財源。累計賸餘需要等審計部肯定後,再編列預算,會比預算中對民生重要項目列為優先項目,不一定是發放現金才算是對民生有利。

財政部政務次長阮清華表示,如果稅收實徵超過預算數,會先還債、減少舉債,多的才會挪到歲計賸餘,後續應用可能有民生、弱勢、國防等面向,由行政部門做通盤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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