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組織保存庫 未共享 難救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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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體組織保存庫 製表/元氣中心

大腦、皮膚、、韌帶、神經…,國內現有六十二家醫療機構設置人體組織保存庫,共存十七類組織及周邊血液幹細胞,但多數醫院各自為政,一旦組織存放過期,直接銷毀,讓他院需要的病患可能錯失續命機會。為此,台灣組織庫學會呼籲,政府應出面整合,成立平台,以期資源共享。

台北醫學大學附醫兒童心臟科教授、台灣組織庫學會理事長陸振翮表示,若把移植器官比喻成「零件」,則人體的「組織」就像「螺絲」,將各大關鍵零組件組合在一起,讓移植後的器官得以正常運作。

在完成心、肝、腎、肺等重要臟器移植後,醫療需在短時間內幫受贈者接通血管,恢復輸送氧氣及營養成分,並將軟骨等相關組織接上器官,才可讓器官持續正常運作。

目前衛福部核准人體組織保存庫可放置十七類組織及細胞,包括,硬骨、軟骨、眼角膜、筋膜、心瓣膜、韌帶、心包膜、周邊血液幹細胞、鞏膜、皮膚、肌腱、臍帶血、血管、羊膜、骨髓、骨粉、神經。

陸振翮指出,、移植常為救急、救命之用,至於上述組織及細胞,則不屬於緊急使用,依現行規定,由醫院自行成立組織保存庫,食藥署則定期實地查核,以確保品質。不過,絕大部分保存庫僅供自家醫院使用,讓醫療資源無法流通。

之前曾發生醫療團隊完成移植手術,但院內人體組織保存庫無血管可用,臨時無法請求其他醫院支援,最後只能用人工血管,恐增術後的副作用,影響預後成果。

陸振翮強調,目前國內各醫療院所保存庫規模不大,且資源不足,最需克服的是,彼此之間無法互通有無,不能交換、交易和買賣,純屬自募自用,不少遺愛人間的捐贈者組織最後竟被丟棄,讓人惋惜。

我國為亞洲第一個進行器官移植的國家,器官移植、捐贈數量領先亞洲國家,但人體組織捐贈、移植和共享,則急需整合,陸振翮表示,歐盟二十七個國家設立統一登錄平台,擬定品質安全規章、規範標準,台灣應比照辦理,借鏡成功案例模式,建立國家級共享平台,除了擬定嚴格的蒐集流程,以達到一致性檢驗品質,並讓各家醫院互為備援,不再單打獨鬥。

陸振翮表示,推動人體組織捐贈的最大目的為「共享」,目前僅有「眼庫」、「皮膚庫」屬於國家級編制,其餘均為各家醫院自行建置,如果能夠建立國家級組織庫運作平台,串聯起各家醫院資源,相信可以造福更多病友,提供醫療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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