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成都27歲女子在自家門口遇害身亡一案,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目前庭審尚未結束。嫌疑人梁某某被公訴機關以犯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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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澎湃新聞記者胥輝攝
11月20日上午8時30分,受害人的母親王女士胸口戴白花出現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 “我的孩子被一個陌生女人不明不白地殺死,這次我在胸口戴上了白花,以表達我對女兒520多天的思念。”王女士說,她將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的刑事部分以證人的身份出庭作證。
11月19日,王女士還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事發小區物業公司沒有盡到相關責任和義務,此案告一段落之後,她還將向物業公司追責。
20日,成都市郫都區中航小區物業公司——中航北大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郫縣分公司一位負責人稱,該公司已於2025年4月撤離,不再負責中航小區的物業服務。對於此前小區發生的這起刑事案件,這位負責人稱她只是負責後勤工作,具體情況不了解,隨後掛斷了電話。
據王女士介紹,事發前,無論是小區物業公司,還是社區居委會,均未對該小區有這樣一個不斷滋擾鄰居、心理扭曲的人的情況進行過提醒。事發時,她和女兒求助小區物業公司,只有一名65歲的保安到達現場,未能有效阻止慘案的發生。 “我女兒有防範意識,是等到保安到了才開的門”王女士說。
據受害人的母親王女士介紹,事發當天,她從家裡出門時看到嫌疑人梁某某站在鄰居家門口,她還主動打招呼,問她找誰?梁某某並沒回應,她沒多問就下樓了。走到小區裡,她還是覺得不放心,給女兒打電話,但女兒在家里工作,手機設置了靜音,沒接聽。她就通過微信語音留言告訴女兒,門口有陌生人,任何人敲門都不要開。
王女士回憶,當她上了公交,女兒應該是也看到她的留言了,給她打電話說那人在敲門,吐口水。她提醒女兒不要開門,然後聯繫了物業的保安。物業保安到了之後,她女兒才開的門。但誰能想到,對方身上還藏著一把刀?
起訴書稱,2024年6月9日13時許,梁某某攜帶刀具在該小區內無故敲門滋擾至被害人王某雅家,王某雅發現異常後,通過母親王某通知小區物業安排保安到場處理。小區保安到場勸離梁某某時,王某雅打開房門質問梁某某,隨即二人發生爭吵,梁某某衝到其房門處與王某雅抓扯、打鬥。其間,梁某某使用事先準備的刀具對王某雅頭面部、胸部等部位切劃、捅刺十刀,王某雅則用門廳擺放的陶瓷擺件擊打梁某某頭部數下,小區保安制止無果,王某雅隨之受傷倒地。
最終,王某雅經120現場搶救無效死亡,梁某某經公安民警同意後隨父母自行駕車就醫。經鑑定,被害人王某雅係被他人用單刃銳器刺擊左胸部,導致左肺破裂致急性大失血死亡。
梁某某右側鼻骨及上頜骨額突骨折構成輕傷二級。
王女士表示,她們與兇手素不相識。公安部門在案情通報時表示,嫌疑人說她敲門是想問隔壁鄰居房子是否出租。王女士則質疑:“如果是這樣,她不是應該在我出門的時候問我嗎?她肯定是看到我出門了,知道我女兒一個人在家。而且要在小區裡租房,不是應該問物業公司、房屋中介嗎?”
起訴書稱,2023年8月7日,梁某某就曾在小區內無故對部分住戶敲門滋擾,並與個別住戶引發口角爭執,公安民警根據現場人員報案出警處置,因其拒不配合調查和辱罵民警和住戶,受到民警依法警告。此後,梁某某便隨身攜帶刀具等器械,在小區內對部分住戶進行敲門滋擾。
王女士表示,她們一家就生活在這個小區,當初也不知道小區裡發生過這樣的事情,小區物業、樓棟管家也沒有就此人的行為進行過公開的說明和提醒。王女士說,嫌疑人不是精神病人,但從之前這些事可以看出,這是一個有心理缺陷,或比較扭曲的人,在小區鬧出那麼多事之後,無論是社區,還是物業公司,都是應該提醒小區所有居民的,物業公司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案發之後沒多久,此前的中航北大物業公司就離開了,換了一家物業公司進來。據王女士稱,此前,小區居民對中航北大物業不滿,要求物業公司離場,但其卻遲遲不走。案發後,該物業公司自行撤離。據她介紹,事發時,只有一名65歲的保安到場,未能阻止嫌疑人行凶。等事後,她也會向此前的物業公司追責。
檢察院認為,梁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對其2024年6月9日的違法行為評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梁某某無故滋擾他人並持刀故意剝奪他人生命,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