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被抓包擁抱、親吻男講師 神解釋「那是類精神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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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被抓包外遇,擁抱與親吻男講師,神解釋「那是類精神醫療」。(示意圖/CFP)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人夫2023年發現高姓妻子疑似有外遇,因此委託了徵信社調查妻子的蹤跡,不料真的抓包妻子與一名大學男講師有染,兩人還多次在公開場所親吻或擁抱,甚至還多次出入汽車旅館,氣得他決定提告2人求償200萬元。士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處高女與講師須賠償人夫60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人夫2015年與高女結婚,婚後2人育有1女,不料雙方後來感情生變,雙方2023年4月某日吵架後,高女聲稱要住在某大學宿舍(高女是某大學行政人員)不回家,然而當他去學校找人時,卻發現高女待在某男講師的辦公室,才驚覺妻子疑似出軌。

人夫事後找了徵信社調查妻子,發現妻子明明還沒有跟他離婚,卻多次在公共場所與男講師做出牽手、擁抱與親吻等親密行為,甚至還3度出入汽車旅館。人夫2023年6月受不了,決定在汽車旅館與2人當場對質,沒想到事後高女還變本加厲直接不再回家,讓他決定調解離婚並提告2人求償200萬元。

高女則主張,她與人夫2023年4月就開始分居,並共同簽署了離婚協議書,顯示人夫已無意維繫婚姻,且對方找徵信社跟監,嚴重侵害兩人隱私,證據應不具正當性,至於她與講師只是一般朋友,她當時罹患憂鬱,講師的行為是實施類精神醫療處置,況且講師不知道2人未辦理登記離婚,主觀上亦無不法侵權故意。

對此,士林地院法官認為,人夫拿出的影像地點均在大學內、街道或賣場等公開場所,難認過度侵害隱私,手法尚符比例原則,且縱使雙方感情破裂,影象中的行為仍發生在婚姻存續期間,兩人的行為確實已侵害人夫配偶權,而「類精神醫療處置」更是臨訟杜撰飾詞,審酌後判處高女、講師須連帶賠償人夫60萬元。


標題:人妻被抓包擁抱、親吻男講師 神解釋「那是類精神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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