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催!一包工頭哭訴,工程款只拿到20%差500萬,拖欠工資引發投訴

近日一四川網友發帖,真是氣人,我今年在某工地做工程,總工程款600餘萬,7月份完工,按合同甲方早就該給我付完。可直到現在,甲方才付了105萬,不到百分之二十,這點錢根本發不出去工人工資。

工人為拿到錢,到當地勞動局投訴了。甲方公司不但不馬上付款,還要我自已再掏錢解決。真是豈有此理! !友友們,請建議下我該怎麼辦?

根據該網友提供的信息,這是一段聊天記錄。

從對話來看,疑似甲方給這名包工頭施壓,必須妥善解決員工勞動糾紛問題。否則,後續工程款會拖滯不付。而這名包工頭也為難了,工程完工幾個月了,這個甲方的工程款還有498萬沒有支付。

針對此事,有網友評論,這麼小一點工程做不了,看來是新手。做工地是長久之計,想短期發財的最好別做,特別是政府工程。做工地得投錢,按85%的進度款,餘款15%等審計最起碼三年,得墊資10%左右。要做起來,前5年是沒有回報的,要把握節奏輪轉起來才行。

有網友表示,你不應該回复說你沒辦法,應該回復立馬去處理,第二天繼續讓工人去維權,甲方必定會再次找你,你第一時間過去調解(提前跟工人商量一下揍你一頓)揍你一為演戲,二為你工作無能的代價,記得打狠一點讓甲方感覺那班人急眼了,也讓他們感覺你跟甲方站在一起。

受地產行業寒冬波及,建築工程包工頭如今處境可謂舉步維艱。有人總結如下,包工頭的8種“生存困境”:

1. 被甲方“拿捏”死:話語權弱勢,處處妥協受氣;2. 被低價“卷”死:報價一壓再壓,利潤薄如紙;3. 被工人“愁”死:管理費心費力,​​瑣事纏身難安;4. 被工程款“拖”死:回款遙遙無期,資金鍊緊崩;5. 被應酬“喝”死:飯局酒局不斷,身體早已透支;6. 沒活干“慌”死:工程斷檔沒收入,坐吃山空焦慮;7. 缺資金“困”死:墊資壓力山大,沒錢寸步難行;8. 最後被“累”死:全年無休連軸轉,身心俱疲耗垮。

為什麼這些只靠賣力氣的包工頭,帶著兄弟們幹完活卻拿不到錢?從法律的角度分析,要賬的路徑:

在建築工程領域,常用的具有穿透性的要賬方式有兩種:一是以實際施工人的身份追討工程款,二是以農民工身份追討工資。

實際施工人的認定,法律上要求較高。實際施工人不僅要投入勞務,還要投入施工材料、工程機械等,還要體現對工程的管理。這些要求農民工班組一般都不具備。如果不屬於實際施工人,就不能援引最高法院關於工程施工的相關規定,也就不能向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發包人起訴。

以農民工身份追討欠薪,法律上也賦予了突破合同相對性的特點,可以在欠薪範圍內向上游多方追討。這是勞務班組班頭追討勞務款最可行的辦法。

但需要注意的是,班組工頭最好不要墊付農民工工資。因為有些法院認為,包工頭從農民工手裡取得債權後,債權性質就變了。雖然這一點在法律上有很大爭議,但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最好不要墊付工​​資。

對此,你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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