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治理的三個重大原則是什麼

中國社會治理的三個重大原則是什麼 -

中國社會治理的三個重大原則是什麼 -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指出,要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確保社會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環節,關乎鞏固黨的執政根基、回應人民美好生活嚮往與維護社會的長治久安。2024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對社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踐行新時代黨的群眾路線,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突出抓好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黨的建設,不斷增強黨在新興領域的號召力凝聚力影響力;抓好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和基層政權建設;抓好凝聚服務群眾工作,推動新時代社會工作高質量發展。

由此,面向全面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邁上新台階的戰略使命,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必須要堅持黨對社會治理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共建共治共享的制度創新。這三個重大原則相輔相成、有機統一,體現了習近平治國理政的系統性思維,貫穿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的全過程。這三項重大原則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的政治方向、價值立場和實踐路徑,構成了新時代“中國之治”在社會治理領域的核心遵循。

一、政治方向:堅持和加強黨對社會治理的全面領導

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根本保證。黨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的不斷提升,對於提高黨領導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和水平意義重大。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指出,加強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黨的建設,加強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和基層政權建設。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和最大優勢,也是社會治理沿着正確方向前進的根本保證。百年黨史充分證明,中國共產黨是領導社會建設與中國特色社會治理的核心力量。一方面,黨的政治領導為社會治理指引正確方向、確立價值體系,增強社會治理的方向感和凝聚力;另一方面,黨的組織優勢為社會治理提供嚴密有效的組織結構和制度體系,確保社會治理的統一性、有序性。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着眼於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安居樂業,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建設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把加強基層黨的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作為貫穿社會治理和基層建設的一條紅線”,“不斷將黨的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勢轉化為社會治理效能”。近年來,北京的黨建引領“接訴即辦”“未訴先辦”、上海的黨建引領“多格合一”“街區治理”等社會治理實踐創新表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就必須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於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的全過程,充分發揮各級黨委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領導核心作用,更好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基層治理中的戰鬥堡壘作用,把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過程變成不斷夯實黨執政根基的過程,提高黨領導基層社會治理的水平。進入新時代,面臨基層社會治理的新形勢、新挑戰、新問題,亟需健全和完善黨的領導下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把黨的領導落實到社會治理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既要堅持以基層黨建為統領,不斷創新社會治理體系,建設以基層黨組織為核心、群團組織為紐帶、各類社會組織為依託的基層群眾工作體系,最大限度把群眾組織起來,圍繞基層黨組織構建 “社會共治圈”;又要不斷探索構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參與、法治保障、各方協同的基層社會治理工作體制,加強黨對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的領導,統籌基層各種力量資源,形成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的合力。

二、價值立場: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推動人的全面發展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指出,要尊重人民主體地位,緊緊依靠人民,維護人民根本利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注重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滿足民生需求中拓展發展空間,推動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得益彰,讓現代化建設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人民是社會治理的主體,也是社會治理成效的最終評判者。“民生是最大的政治”,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意味着社會治理必須始終站穩人民立場,將發展為了人民、治理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價值理念貫穿始終,使社會治理的過程成為不斷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嚮往的過程。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人民群眾對社會治理的需求日趨多元多樣、對社會事務參與的意願更加強烈,社會利益關係越來越複雜、調整難度日趨加大。為此,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就必須認真踐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始終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作為社會治理創新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聚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在發展中補齊民生短板,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續取得新進展,讓現代化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這既是“十五五”規劃建議中關於“紮實推進共同富裕”的要求,也是社會治理創新贏得人民擁護和支持的關鍵。

2014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兩會”上參加上海代表團審議時明確指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關鍵在體制創新,核心是人。” 因此,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就必須緊緊抓住“人”這個核心,通過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健全社會治理制度,聚焦人的全面發展,從而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指出,要堅持儘力而為、量力而行,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解決好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暢通社會流動渠道,提高人民生活品質。近年來,上海的“一網通辦”“一網統管”、浙江的“最多跑一次”等社會治理創新實踐表明,基層民生是社會治理的神經末梢。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就必須堅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傾,推動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向前端延伸、向基層覆蓋,穩步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近年來,北京的“朝陽群眾”、上海的“三所聯動”等社會治理創新實踐表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暢通和規範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發揮人民群眾主體作用,引導各方有序參與社會治理,及時化解社會矛盾,有效維護社會穩定。要把“人民滿意不滿意、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作為衡量社會治理成效的根本標準。健全社會評價機制,引入群眾評議和監督,使社會治理的各項工作真正貼近民心、符合民意;要紮實踐行新時代黨的群眾路線,尊重人民首創精神,鼓勵基層和群眾大膽探索,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使社會治理創新深深紮根於人民群眾的實踐沃土。

三、實踐路徑:堅持系統思維推進共建共治共享制度創新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指出,要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完善社會治理政策和法律法規體系。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社會治理問題,提出了一系列關於社會治理的新觀點新論斷新思想,特別是提出“社會治理是一門科學”,實現了從“社會管理”到“社會治理”的新飛躍,構建了一個完整的科學理論體系,為走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提供了根本遵循。社會治理並非政府部門的“獨角戲”,而是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協奏曲”。共建要求明確政府、市場、社會、公眾在社會治理中的責任,鼓勵和支持各方力量參與社會建設和治理。政府要履行主導職責,同時通過政策引導、資金支持等方式,激發市場主體、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積極性;共治核心在於民主協商、法治保障。要健全黨組織領導下的居民自治機制,完善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全面推進依法治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規範社會行為、協調社會關係。要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健全心理服務體系和社會風險預警機制,提升風險防控能力;共享是共建共治的出發點和歸宿點。要努力使每個社會成員都能公平享有發展與治理的成果,着力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突出問題,有效維護公共安全,實現社會正義,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讓人民群眾在共建共治中擁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要着力推進社會治理系統化、科學化、智能化、法治化,深化對社會運行規律和治理規律的認識,善於運用先進的理念、科學的態度、專業的方法、精細的標準提升社會治理效能,增強社會治理整體性和協同性,提高預測預警預防各類風險能力,增強社會治理預見性、精準性、高效性,同時要樹立法治思維、發揮德治作用,更好引領和規範社會生活,努力實現法安天下、德潤人心。隨着新型城鎮化快速推進,城鄉社會結構、生產方式和組織形態發生深刻變化,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長,基層社會治理的系統性日趨複雜。《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意見》明確提出,要構建黨組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履責、各類組織積極協同、群眾廣泛參與,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健全常態化管理和應急管理動態銜接的基層治理機制,打造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開放共享的基層管理服務平台。近年來,上海的“三會制度”、浙江的“三治融合”、廈門的“共同締造”等社會治理創新實踐表明,共建共治共享是調動社會治理各主體積極性、提升社會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也是適應社會結構深刻變化、創新社會治理方式的必由之路。為此,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就必須堅持系統思維推動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制度創新,綜合運用政治、經濟、行政、法律、文化、道德和教育等手段,綜合施策,充分發揮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作用,使得社會治理創新突破單一主體、單向管理的傳統模式,轉向多元互動、協同發力、成果普惠的現代治理格局,充分釋放社會活力,從而不斷提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總之,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必須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社會治理和社會工作的重要論述,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堅持黨對社會治理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共建共治共享的實踐創新路徑三個重大原則,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更加法治化、科學化、系統化、專業化,不斷將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要深刻把握堅持和加強黨對社會治理的領導是根本政治保證,確保社會治理的政治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是價值靈魂,確保社會治理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堅持共建共治共享的制度創新是方法路徑,確保社會治理活力和效能提升。這三項原則相互關聯、相互支撐,統一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偉大實踐,共同構成了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的堅實支撐與行動指南,成為不斷開創“中國之治”新境界的內在邏輯和實踐要求。

(作者系中共上海市委黨校社會學教研部教授,上海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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