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論.第十部》(111)
《感知社會的個人身份》
每個人都有一個生活角色和社會身份,身份不是個人本質的表達,而是個人行為的定位,父親的兒子、妻子的丈夫、孩子的母親、妹妹的哥哥……等等親緣關係的角色,不但表明了你在倫理關係中的位置,更表明了你在生活中的行為內容。人必須要當好自己的角色,無論做父親還是做兒子、無論做妻子還是做丈夫……人都必須在規定角色的內容範圍內活動,得有做父親的慈愛和嚴厲、得有做妻子的溫柔和賢惠……等等等等。
身份定義了人的行為,人一旦有了身份就從宏觀上定義了自己的角色及行為內容,倫理不允許你做出超越身份的行為。我們不知道,身份限定了人的行為,比如,某國公民、某組織成員、某公司職工、某隊伍戰士……等等。這些身份就是對人的強力限制,誰也不能超越身份,否則,必然遭受相應的懲罰。
人一生就活在幾個或數個身份之中,人的一生只不過在做好該做的角色而已。這就跟演戲一個性質,你不可能在戲台上竄了戲,將A角演成了B角,這樣,人間之戲能演下去嗎?然而,我們的一生就為做好各自的角色而來嗎?我們願意做這樣的角色?我們願意被這些不同的角色分解自己的一生嗎?然而,不這樣充當各種生活角色和社會角色,我們怎麼做?我們是什麼角色?我們是什麼身份呢?沒有角色和身份的人能存在嗎?沒有角色和身份,我們不但不能生活,我們將寸步難行。
角色和身份意味著什麼呢?意味著我們只能這樣做,不能那樣做,意味著我們生活的選擇性大大降低,意味著我們不是人,而是規定情景、規定內容以及規定行為的人。這意味著我們沒有了做人的自由,我們能自由地做出行為嗎?我們能放棄自己角色和身份擔負的責任和義務嗎?我們能隨心所欲地展開行為活動嗎?在角色和身份中做好自己,這給人留下了多麼狹窄的空間和余地?人還能夠自由經營自己的願望和夢想嗎?人還能夠自由地獲得純粹的愉悅和幸福嗎?人為什麼總覺得這一生做錯了自己?因為人無法做一個純粹的自由的人,人困死在自己所承擔的身份和角色裡,永遠不能自拔。
人能夠做沒有身份和角色限制的人嗎?或者,人能夠自由地主動地隨心所欲地扮演自己願意扮演的角色嗎?人能夠一生只做一個純粹的人,不做某種前提下的人和受到某種限制的人嗎?我們無法想像的沒有身份與角色的人會在感知社會成為事實,當所有的人都放棄生存倫理下的身份與角色,滿世界只有純粹的人,而不是受身份角色限制的人,這樣的社會和這樣的世界有意義嗎?這已經遠遠超過了我們的想像,沒有身份,不充當角色,不受前提所限,不承擔必須的責任的人可能出現嗎?我們願意做這樣的人嗎?答案是肯定的,感知社會和感知紀元,全世界都是這樣的人,只有這樣的人,再也找不到有固定身份和角色的人。每個人的自由度達到最高值,人不但可以自由地做自己,還可以自由地選擇想要的生活,就像虛擬世界中的自由人,也就是現實生活中的真實的人。
沒有身份的限制怎麼去生活?沒有角色的人怎麼做出行為?人回到自己本身,人就是人,人做人該做的一切,人獲得人該獲得和願意獲得的一切。這不可想像嗎?這恰恰是我們人該有的生活,我們不敢作此想像是我們受限於生存倫理邏輯,生存理念中怎麼可以想像有這樣的世界這樣的人和這樣的生活?然而,只有當人沒有任何身份和角色的束縛,只有當人不再為別的什麼目的,只有當人純粹地作為人,才能享受到純粹的愉悅感知和幸福的生活。這是作為人的感知享受而不是某種身份和某個角色的享受,人真正回歸到人,這完全可以思議。
人不受身份和角色的限制,人不再是某種理念、某種意志、某種目的的產物,人不再為實現什麼付出一生,特別不再為了必然的死亡而活著,這時的人才真正知道自己需要什麼?這時的人才能夠實現自己的願望和獲得自己的所需。人作為人,就像鳥作為鳥,魚作為魚,我們得到的是什麼?是存在的愉悅感知,是純粹的幸福生活。人這才獲得了最大的自由度,人只做自己,再不被強迫性地做為某種角色,這種自由多麼地令人神往。 (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