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公開代理陳玫璇(藝名:陳妍希)維權案件民事判決書,被告滿某被判在個人賬號主頁置頂位置刊登向陳玫璇賠禮道歉的聲明,並賠償陳玫璇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維權的合理開支共計4萬元。
因被告滿某至今未主動履行判決書中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律師事務所已繼續代理陳玫璇女士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相關話題迅速登上熱搜。
4月22日,陳妍希工作室發文:針對此前相關網絡侵權案件,本工作室已依法取得勝訴判決。目前案件已進入強制執行階段,未來所獲全部賠償款項,將直接全額捐贈至公益機構。 網絡並非法外之地,一言一行皆有邊界,造謠誹謗必將付出法律代價。工作室將繼續通過法律途徑堅決維護陳妍希女士的合法權益。
公開資料顯示:陳妍希(michelle chen),中國台灣女演員、歌手、主持人。2006年,出演電視劇《換換愛》出道。2009年,出演首部電影《聽說》,憑藉此片提名第46屆金馬獎最佳新人演員。代表作《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神鵰俠侶》《夏威夷之戀》《大話西遊之大聖娶親》《藏海傳》等。
來源 | 都市現場綜合當事人社交賬號、紅星新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