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禁漁釣重罰!魚竿沒收+最高罰5萬

大家好!我是海風,今天跟大家說個所有釣魚佬都必須重視的大事——從2026年5月1日開始,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正式實施,禁漁區、禁漁期垂釣不再是口頭警告,直接沒收魚竿漁具,還會罰款,最高能罰5萬元,這可不是小事,關乎每一個愛釣魚的朋友的錢包和信譽,今天就跟卡講透新規細節、重罰標準和收容要點,內容全紅線是官方權威!

首先,咱們得搞清楚,這次新規為啥這麼嚴?核心目的只有一個——保護水生生物資源,修復水域生態環境

圖源網路

咱們國家長江十年禁漁已經實施好幾年,黃河、珠江等重點流域也有固定禁漁期,之前對違規垂釣的處罰比較輕,很多人覺得“釣個魚而已,沒大事”,導致禁漁效果打折扣。

這次新法修訂,就是補上這個漏洞,給天然水域釣魚立下剛性規矩,不管是長江、黃河、珠江,還是各地的湖泊、水庫、溪流,全都按統一原則執行,沒有例外,也沒有特殊豁免。

接下來是重點:哪些情況屬於違規釣魚? 許多釣友分不清“能釣”和“不能釣”,今天一次性說清楚,記好這幾條紅線,千萬別碰:

第一條,禁漁期內,全域不能釣。 重點流域都有明確禁漁時間,例如長江幹流是每年3月1日到6月30日,黃河是4月到7月,珠江是3月到6月,這段時間裡,整個流域的天然水域,不管是岸邊還是淺灘,都禁止任何釣魚行為。

第二條,禁漁區,全年都不能釣。 這些區域是永久禁釣的,包括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核心區、長江鱘等稀有魚類棲息地,就算不在禁漁期,只要在這些區域垂釣,就是違法。

第三條,釣具和釣魚方式不能違規。 就算在允許釣魚的區域和時間,也必須遵守“一人一竿一線雙鉤以內」的核心規則(註:此為多數地區執行的嚴管標準,具體以當地公佈細則為準)。

簡單說,一個人只能用一根釣竿,一條主線,最多兩個魚鉤;嚴禁用多竿(如海竿陣)、串鉤、爆炸鉤、錨鉤、三本鉤;嚴禁用探魚器、水下攝影機、可視錨魚設備、無人機輔助釣魚;嚴禁用船、筏、浮筒等水上工具釣魚。

第四條,餌料和漁獲不能違規。 禁止用泥鰍、魚蝦、蛙類等活餌,也不能用有毒有害的釣餌、窩料;釣上來的魚只能自己吃或送給親友,絕對不能拿去賣,一旦交易,直接按非法捕撈論處。

很多釣友會問:「我在禁漁區/期下竿,沒釣到魚,算不算違法?」這裡明確告訴大家:算!而且照樣處罰。

新規在禁釣區/期下竿,不論是否釣到魚,都已構成違規,執法人員可以依劇情依法處以沒收釣具甚至罰款,之前就有釣友在長江保護區垂釣,沒釣到魚也被罰款600元,別存僥倖心理。

然後是大家最關心的:違規了會怎麼罰? 新法處罰力道大幅增加,大家千萬看清:

第一檔,一般違規,罰款2000元以下。 例如在可釣區用了多鉤、禁用餌料,或是帶了探魚器沒使用,處罰是沒收漁獲、漁具,罰款2,000元以下

第二檔,較重違規,罰款2000元到2萬元。 核心就是在禁漁區、禁漁期垂釣,或是用了多竿多鉤、活餌,釣到不少魚,處罰是沒收漁獲、違法所得、漁具,罰款2000元到2萬元。

第三檔,嚴重違規,罰款2萬元到5萬元,頂格5萬。 包括在禁漁區/期使用禁用工具(串鉤、爆炸鉤、活餌等)、攜帶電魚毒魚工具(即使沒使用)、漁獲大量販賣、誤釣保護魚種不放生等,處罰是沒收全部漁獲、違法所得、漁具,罰款2萬到5萬元,劇情特別嚴重的,還可能追究刑事責任。

這裡要強調,漁具是直接沒收,不是暫扣,釣竿、釣線、魚鉤、魚護、抄網,只要是違規垂釣用的,全都沒收,不會返還,別想著“罰點錢就能拿回魚竿”,沒這回事。

而且漁政、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會聯合執法,加密巡查頻次,不管是白天還是晚上,都可能會查到,別想著躲著執法人員。

可能還有釣友會說:「我就是個普通愛好者,釣條魚自己吃,至於這麼嚴嗎?」其實大家要明白,禁漁不是不讓釣魚,而是不讓在禁漁區、禁漁期釣,不讓用破壞性方式釣

平時在允許釣魚的區域,用合規的魚竿、魚鉤,釣點魚自己吃,完全沒問題,國家支持合法合規的休閒釣魚。

咱們換個角度想,保護水域生態,其實也是保護咱們自己的釣魚嗜好。

如果過度捕撈、違規釣魚,水裡的魚越來越少,甚至滅絕,以後想釣魚都沒地方釣,沒魚可釣。

現在嚴格禁漁,就是給魚類繁殖生長的時間,等生態恢復好了,魚多了、大了,咱們才能一直有魚釣,這是長遠的好事,不是跟釣友作對。

還有一點要提醒大家,各地會細化本地禁漁區和禁漁期,例如有些地方的小型水庫、支流,可能有額外的禁漁規定,釣友出門釣魚前,一定要查清楚當地農業農村局、漁政部門發布的通告,確認想去的水域能不能釣、什麼時間能釣,別盲目去,不然白跑一趟還可能被罰。

另外,誤釣到保護魚種(如中華鱘、胭脂魚)、幼魚,一定要立即放回原水體,不能帶走,也不能傷害,否則會被重罰。

如果不確定是不是保護魚種,最穩健的做法就是釣上來後直接放生,別猶豫。

現在新規剛實施,很多釣友可能還不了解細節,容易不小心違規,所以大家一定要互相轉告,提醒身邊愛釣魚的朋友,別踩紅線,別抱著僥倖心理,覺得“沒人看到就沒事”,現在執法越來越嚴,巡查越來越密,一旦被查到,損失的不僅是魚竿,還有幾千得千萬元的罰款,甚至幾千得不償。

最後總結一下,2026年5月1日起,禁漁區、禁漁期垂釣,魚竿漁具直接沒收,最高罰款5萬元,核心規則是“一人一竿一線雙鉤以內」(以當地具體規定為準),禁漁期全域禁釣、禁漁區全年禁釣,下竿即違法,不管有沒有釣到魚。

保護水域生態,遵守釣魚新規,既是遵守法律,也是保護咱們自己的嗜好,希望所有釣友都能合規垂釣,開心釣魚,守護好咱們的綠水青山和漁業資源。

(註:本文資訊皆源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及各地農業農村部門官方通告,內容僅為政策解讀與普法宣傳,不構成執法依據。具體執法標準以當地漁政、公安等部門執行為準,釣友垂釣前請務必核實本地最新禁漁規定,合規垂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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