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審查指南》出台,首次為“人工智能、大數據”設立專章

《專利審查指南》出台,首次為“人工智能、大數據”設立專章 -

南都訊 記者黃莉玲  11月初,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了最新修改的《專利審查指南》,並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專利審查指南》修改進一步完善了人工智能領域專利申請的審查標準。

11月28日下午,國家知識產權局舉辦11月例行新聞發布會。會上,專利局審查業務管理部部長蔣彤表示,加快發展新一代人工智慧是事關我國能否抓住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機遇的戰略問題。知識產權在服務人工智能產業發展方面,發揮着重要的制度供給和技術供給雙重作用。

“為及時回應創新主體人工智能相關技術保護的迫切需求,我們先後三次修改完善了人工智能領域專利申請的審查標準,並在《專利審查指南》中進行明確。”

據蔣彤介紹,2019年的修改增設了涉及算法特徵的專門章節,明確了授權客體、新穎性和創造性審查標準。2023年的修改明確了人工智能、大數據的授權客體審查標準,豐富了可保護主題類型,首次引入“用戶體驗提升”作為創造性判斷的考量因素。本次修改進一步完善了人工智能領域審查標準,首次以“人工智能、大數據”為主題設立專門章節,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

首先是加強人工智能倫理審查。強化政策法規保障作用,按照專利法第五條的要求,也就是專利授權方面的合法性和道德性要求,明確人工智能相關的數據採集、規則設置等技術方案的實施應符合法律、社會公德和公共利益要求,築牢安全底線,引導人工智能的發展“智能向善”。

其次,明確申請文件披露技術方案的要求。針對人工智能模型“黑盒”特點——社會公眾只清楚模型的輸入和輸出結果,但無法得知兩者之間的邏輯關係,以及因此可能帶來的技術方案公開不充分問題,明確了模型構建、模型訓練等情形下說明書的撰寫要求,細化了充分公開的判斷標準,促進人工智能領域技術的傳播與應用。

此外,完善創造性判斷規則。明確人工智能技術針對不同應用場景和處理對象時的創造性審查標準,以案例的方式說明應如何考慮算法特徵對技術方案作出的貢獻,進一步提升審查結論的客觀性與可預期性。

蔣彤表示,下一步,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持續跟蹤人工智能等新領域新業態的產業發展,繼續及時完善審查標準,更加適應技術發展需要,為支撐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布局、服務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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