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午休,改成16點下班,你願意嗎?網友吵翻!

取消午休,換提早下班

你願意嗎?

近日

一則討論帖登上微博熱搜

評論區裡

網友的觀點各不相同

主要可分為三類

支援派

支持的網友認為

與其在公司耗午休時長

不如壓縮休息、連貫完成工作

換來提早下班

既能避開晚高峰擁擠通勤

也能擁有更多屬於自己的私人時間

有網友提到

現在的公司就沒有午休制

中午吃飯半小時

下午最早4點就能下班

反對派

持反對觀點的網友認為

取消午休不可取

“中午不睡下午崩潰”

尤其是夏季高溫時節

不午休會導致精神疲憊、注意力渙散

長期下來還會加重身體負擔

也有人提到

擔心最後就會變成

既沒有午休也不能提早下班

其他派

有網友直接提出了新方案

用午休換早上晚點上班

有人提出

既要午休也要提早下班

建議壓縮工作時長

也有不少人疑惑

勞動法有沒有規定必須有午休時間?

午休計入「每日8小時」工時嗎?

現行法律並無明確規定

午休是否計入「每日8小時」工時制

在司法實務中

對於午休是否計入工作時間

雇主應在員工入職時

明確以規章制度形式告知

一般來說

不外乎以下兩種情形

午休不計入工作時間

對於明確午休不計入工作時間的,企業需確保員工在該時段可自由支配、自由活動。不可要求員工在午休時間工作。如企業確有生產經營需要,要求員工在休息時間工作的,企業應支付相關加班費。

午休計入工作時間

若企業明確規定,午休時間計入工作時間,員工可以彈性安排此段時間。如企業確有生產經營需要,員工需協調好午休時間及工作時間。

相關案例

小李是某便利商店的售貨員,公司明確每天工作時間共8小時,白班是8點到17點,中午有1小時的用餐時間。入職後,因人手緊張,小李在用餐期間還必須留在櫃檯前,一邊吃飯一邊工作。但公司在計算工資時卻將這1小時扣除了。雙方就此問題產生了矛盾爭議。

仲裁機構認為,小李在用餐時仍在工作崗位上且處於實際工作的狀態,公司扣除1小時作為休息時間顯然不合理。

以此類推,午餐/午休時是否認定為工作時間,應當滿足三個要素:一是工作時間強制性規定符合法律規定,二是工作時間經過規章制度告知,三是工作時間應排除勞動者自行支配的休息時間。

企業是否必須存在午休?

公司是否必須有午休

午休時間多少

一般由雇主自行決定

但需保障勞動者

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一般情況下,公司都會在勞動合約或規章制度裡將「工作時間」與「午休時間」區分。如果公司沒有區分“工作時間”與“午休時間”,那麼就要看具體的上下班時間安排了。

工作時間為早上8點至下午6點,那麼可以推論中間的一個小時就是休息時間。這種情況,員工有一個小時午休時間。

工作時間為早上10點至下午6點,或早上9點至下午5點,那麼也可以推斷八小時工作時間已經包含了「午休時間」。這種情況,員工就沒有一小時午休時間了。

你平常有午休習慣嗎?

快來《晚妹聊天室》嘮嘮吧

來源| 廣東省總工會

編輯| 劉珂

審讀| 陳建國

二審| 潘韻琪

三審|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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