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辦彈性,根據統計,共89家公私單位提出申請,其中多數讓勞工以5天或7天為單位申請育嬰假,但也有單位用單日計,甚至只要請假前一天申請即可,計畫更彈性。
勞動部5月9日起執行小規模的彈性育嬰假試辦計畫,開放讓有意願公、私部門參與試辦,讓勞工可以5天或7天請育嬰留停,且試辦單位願意的話,也可用單日計,有意願單位只要5月底前提出試辦計畫到勞動部都可參與試辦。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告訴中央社記者,根據統計,總計有89個公私單位參與試辦,其中不乏中小企業,預計試辦到年底。
根據彈性育嬰假試辦原則,勞動部建議試辦單位提供受僱者申請彈性育嬰假的期間,以不少於5日或7日為原則。
黃維琛表示,多數單位都是讓勞工以申請5天或7天為單位來申請育嬰假,但確實也有些公司是以單日計,讓勞工可以申請單日育嬰假,但偏少數。
此外,為避免受僱者臨時提出申請導致僱主人力調配困難,試辦計畫也訂定受僱者應於5天前以書面向試辦單位提出申請,但黃維琛說,有些試辦單位提供較彈性的方式,讓受僱者只要前1天申請即可。
黃維琛說,彈性育嬰計畫試辦到年底,後續會陸續搜集試辦單位在過程中遇到困難、心得等,作為參考。
標題:勞動部試辦彈性育嬰假 89家公私單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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