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聞坊
上海一家敬老院裡
60歲的“倔脾氣”爺叔
被尼龍繩綁在輪椅上
然而
他凌晨獨自從6樓溜到1樓大廳
掏出打火機點燃繩子……
沒想到
這個舉動最終將他自己吞噬!
悲劇發生在
2025年2月12日凌晨
凌晨2點多,老劉在房間里大吼大叫,執意要起床。護理員孫某忙著照顧其他老人,勸他再睡會兒,可老劉根本不聽。到了凌晨3點,孫某隻好幫他穿好衣服,把他推到六樓大廳。
怕行動不便的老劉摔倒,孫某找了根尼龍繩,從老劉腋下穿過,綁在輪椅靠背後面——這根繩子,老劉自己根本解不開。
安置好老劉,孫某轉身去忙別的。
誰也沒料到,短短五六分鐘後,老劉竟自己操控輪椅,乘著電梯悄悄下到了一樓大廳,掙扎著想要掙脫繩子;凌晨3點25分,他從衣服口袋裡掏出打火機,點燃了腰腹部的固定繩,繩子遇火即燃,燒斷後著火垂到輪椅兩側,瞬間引燃右側輪胎。
老劉試圖滅火,他挪動輪椅到大門外,期間老劉動作遲緩、未有站立或者呼救的動作,他把著火的墊子移開,用墊子拍打滅火,可火勢越來越大。
3點36分,火焰燒到老劉身上,他從輪椅上滑落,整個過程沒有敬老院的工作人員在場。直到凌晨4點17分,警車呼嘯而至,而老劉早已身亡。
悲劇發生後
老劉的兄弟將敬老院告上法庭
索賠死亡賠償金、喪葬費、
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共計198萬餘元
還要求賠償5萬元律師費
據了解,老劉有4級殘疾證,左腿跛腳。 2024年12月在敬老院摔了一跤,頭上摔了一個洞、五根肋骨骨折和一根鎖骨骨折,剛剛養好。
家屬認為
敬老院的操作全程違規
用易燃尼龍繩代替規範束縛帶,不僅沒起到保護作用,反而成了“奪命繩”;凌晨3點把行動不便的老人獨自丟在護理區,既沒派人看管,也沒發現老人自行下樓,看護嚴重缺位。
事發後,敬老院先墊付了25萬元處理老劉的身後事,但雙方對責任劃分爭執不下,只能對簿公堂。
法院審理後查明,事發前一天晚上,他還在敬老院走廊抽煙,護理員勸阻時,他甚至還兇了對方。而老人能拿到打火機、獨自操控輪椅下樓,也說明他具備一定的行動和判斷能力。
一審法院認為
老劉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預見點火燒繩的危險性,自身需承擔主要責任。但敬老院的過錯也不容迴避:明知老劉有吸煙習慣,且剛因骨折出院不久,卻僅用固定繩約束,還放任老劉脫離看管範圍,最終導致悲劇發生。
最終,一審法院判令敬老院承擔30%的賠償責任,賠償家屬各項損失共計60多萬元,扣除已墊付的25萬元,還需賠償35萬多元。
家屬不服,提起上訴,堅稱敬老院的多重過錯才是死亡的直接原因。
二審法院最終駁回了上訴,維持原判。法院認為,敬老院的看管疏忽,和老劉自主點火的行為相比,對損害後果的因果關聯程度更低。
來源:新聞坊綜合《案件聚焦》(記者:施亞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