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學生帶手機被停課一個月,家長無奈“怎麼罰都行,但停課太影響學業” 教育局:有一定合理性

“學校可以直接批評教育,可以罰她做勞動,罰她寫保證書。但直接讓停課一個月,對孩子的學業影響太大了。”宋先生無奈地說。

在宿舍放手機,女兒被停課一個月

家長提前復課請求被打回

宋先生的女兒小宋今年15歲,於2025年9月入讀陝西省柞水中學。據宋先生說,學校距離他家有30分鐘的車程,因此女兒週內在學校住。

宋先生說,2025年12月17日女兒被宿管檢查出來在宿舍放手機。之後,學校聯繫小宋的媽媽,讓把小宋接回去。因為學校的規定是學生被檢查出來在校拿手機,要停課一個月。

1月19日,宋先生聯繫到華商報大風新聞。其稱,從1月7日被停課起,今天是孩子在家的第12天,他和孩子都特別心急。日前,他聯繫過班主任,也找過熟人給學校領導說情,但想提前復課的請求都被打回了。

宋先生說,他和妻子離異,孩子跟著他。他在西安上班,給孩子配備手機,是因為方便孩子週末聯繫他,他接送娃回家。以及在微信上給孩子轉伙食費,孩子再充到飯卡上。

19日上午,記者與小宋直接對話。

小宋說,此前她把手機放在班主任那。放過五六次後,班主任不收了。之後她放在校外的商店。被發現的這一次,她本來將手機拿給其他班的老師,但這位老師也不收了。無奈之下,週日晚她將手機帶回宿舍,當晚手機就沒電關機。直到週二,手機被宿管發現。當時手機在筆記本里夾著。

為何2025年12月17日被查出違規,直到今年1月7日才被停課回家呢?小宋解釋說,當時班主任正在出差,等班主任返校後,學校才作出處分決定。學校開具了請假條,還有學校領導簽字的表,這些材料都存放在班主任那裡,她被告知需要到2月7日才能恢復上課。

“之前我們去找校長時,政教處的老師說與我同一批因為帶手機被處分的,有9位同學。現在因為帶手機被停課回家的,大概有四十多名,涵蓋高一、高二和高三的學生。”

學校:已多次說過不准帶手機進校

教育局:違反了規章制度要受到相應懲罰

宋先生認為,學校因學生帶手機進行懲處並無不妥,但停課一個月的處罰措施存在問題。

“學校可以直接批評教育,可以罰她做勞動,罰她寫保證書。但直接讓停課一個月,對學業影響太大了。”

宋先生說,孩子剛進校時,在1200名學生中排名900位。最近一次考試排名600位。孩子的學習是有進步的,停課一個月太耽誤學習進度了。

宋先生了解到,還有兩名被停課在家的學生家長因為找學校無果,準備去找教育局。此前,他也聯繫過柞水縣教育局,但工作人員讓他與學校直接溝通。

1月19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繫到小宋的班主任。對方回應稱,停課一個月是學校的規定,如有疑問需聯繫學校領導。當記者向班主任核實小宋是否曾將手機存放在她那裡時,話未說完,對方便直接掛斷電話。記者再次撥打,電話無人接聽。

記者聯繫到柞水中學的高一年級部組長。對方稱,政教處說停課一個月,就按照一個月執行。學校在開學的時候,已多次說過不准學生拿手機。

記者向年級組長轉述小宋說的情況。其反問道:“如果查到她可能不是一次,你又怎麼解釋?”等記者再問時,其以在上課為由掛斷電話。

隨後,記者聯繫到柞水縣教育局。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稱,首先學校有這項規章制度,家長肯定是了解過的。既然學生帶手機了,那就是違反學校的規章制度,肯定要受到相應懲罰。學校制定這項規章制度,是方便統一管理所有的學生。如果家長認為該處罰不合理,改為其他措施也會有家長不同意。

記者表明身份後,這位工作人員表示,會向領導匯報這個情況。如果有家長再反映,可以直接與他們聯繫。不是說他們不作為或是怎麼樣,因為學校有這項規章制度存在,不說完全正確,但肯定有一定的合理性。

19日下午,記者聯繫柞水縣教育局詢問進展。工作人員稱,此事已轉給相關股室處理。當下柞水中學是否有四十多名學生因帶手機被停課一個月,會由相關股室聯繫學校核實。晚一些會給記者回電。但截至發稿,記者未收到回复。

記者聯繫到柞水中學,接聽電話的學校老師表示,學校在學生攜帶手機方面有相關管理規定,但具體規定他要再問問。該老師稱,學生反映的”40多名學生被停課回家”這一數字可能有所誇大,還需進一步了解。但當記者再次致電詢問核實情況時,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學校有權依法依規實施校園手機管理

有學校規定:有特殊情況要帶手機的, 可交老師管理申請使用

記者註意到,西安多所學校就禁止學生帶手機進校園發過倡議書。

一所中學倡議書中寫道,學校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等電子產品帶入校園。因特殊情況需要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學生手機使用申請書》,手機交班主任保管,住宿生須將手機交宿管老師統一管理。課餘需要使用時向班主任或宿管老師申請、登記,使用結束後立即返還。如發現學生在校期間未經允許使用手機,班主任有權將學生手機收繳代管並及時告知家長,必要時請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

中國教育報曾邀請專家對中小學校園手機管理的邊界與方式進行分析。專家表示,學校有權依法依規實施校園手機管理。但學校的管理者和教師,要把握手機管理的邊界與方式,合法、科學、有效地實施手機管理。學校要明確禁止攜帶和使用手機的情形,也要明確允許合理使用的情形及滿足學生正常通信聯絡需要的舉措;要明確學生帶入校園的手機的保管方式、違規帶入和使用的處理等。

實施手機管理不得侵犯學生的財產權、隱私權和受教育權。受教育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第十二條要求,義務教育學校不得開除或者變相開除學生,不得以長期停課、勸退等方式,剝奪學生在校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的權利。

對於學生違反學校管理規定擅自攜帶手機入校的,學校應採取合理方式妥善處理,對於違紀學生以批評教育為主,引導學生認識到自身錯誤,讓學生在自我管理上獲得進一步成長。學校履行好應盡的職責,也要做好家校聯絡溝通,讓家長充分理解並積極配合學校手機管理工作。家長也應以身作則,在平時生活中放下手機,多與孩子溝通交流,教育引導孩子養成合理使用手機的良好習慣,凝聚起家校協同育人的合力。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常彭朵編輯李婧

(如有爆料,請撥打華商報大風新聞熱線029-888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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