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警察局統計,去年駕駛人於國道因恍神、緊張、飲食、拿物品、使用手機等分心駕駛行為,造成車禍死亡案件共19起,占全年度整體死亡車禍32.2%。今年一、二月分就已發生6件分心駕駛釀禍。國道警呼籲,行車隨時注意前方路況勿分心,以免釀禍又挨罰。
國道公路警察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3000元罰鍰。
國道警指,駕駛人於國道肇事上因恍神、緊張、飲食、拿物品、使用手機等分心駕駛行為,往往釀成嚴重事故。統計去年國道因車禍而死亡事故,其中未注意車前狀態(分心駕駛)共發生19件,占整體死亡車禍約32.2%。今年一、二月分就已發生6件分心駕駛釀禍。
其中,有駕駛人駕駛電動車,疑似開啟輔助駕駛系統,把書放在方向盤上閱讀,還有駕駛人,手握手機放在方向盤上,這些完全不注意車前動態,如果道路前方有狀況發生,常會因來不及反應,造成追撞事故導致死傷。
國道警呼籲用路人,上車均應繫妥安全帶,開車行駛國道務必保持良好精神,並隨時注意前方路況,勿分心、疲勞駕駛或超速、勿依賴輔助駕駛系統,才能保障行車安全;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民眾如果有錄影採證駕駛人違規使用手機,可以提供相關影像至國道公路警察局網站上傳檢舉交通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