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劉毅
今年7月,雲南曲靖羅平縣一名15歲女生在路邊遇害,作案嫌疑人是其同班的男同學蔣某某(極目新聞8月18日曾報導)。 12月18日,受害者父親方先生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蔣某某犯殺人罪、強姦罪,該案即將開庭審理。
受害人生前照片
方先生此前曾向極目新聞記者介紹,蔣某某和他們來自同一個村。今年7月6日晚上,女兒受邀請出門到女同學的親戚家玩,當時在場的還有其他幾名同學,包括蔣某某。晚上大約11時30分,女兒和那名女同學兩人要回家,蔣某某送她們。蔣某某先將那名同學送到家後,繼續送方先生的女兒,途中突然作案。女兒屍體就在路邊被發現,離家直線距離只有約兩百米。
家屬提供的檢察院起訴書顯示,被告人蔣某某與被害人方某某系初中同班同學。今年7月6日晚11時53分許,蔣某某在單獨送方某某回家途中,產生姦淫方某某之念。 7日凌晨0時許,二人行至同村一村民家住房旁的路邊時,蔣某某從方某某身後用手勒住方某某頸部……經鑑定,方某某系扼勒頸部致機械性室息死亡。 7月7日,蔣某某在其家中被公安民警抓獲歸案。
公訴機關認為,蔣某某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害人的代理律師,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兆成表示,案發時蔣某某已年滿14歲,根據《刑法》第17條有明確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強姦等重罪的,必須承擔刑事責任。本案被告人的犯罪行為均在“需負刑責”的法定範圍之內。
12月18日,方先生告訴極目新聞記者,該案即將在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他希望兇手得到嚴懲。
(來源:極目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