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淨零城市自治條例獲核定!2030年公車將全面電動化


桃市府制定「桃園市推動淨零城市自治條例」,根據條例,2030年市區公車將全面更換成電動公車。本報資料照片

桃市府耗時近2年制定「桃園市推動淨零城市自治條例」,今年6月25日終獲行政院核定。環保局表示,該條例共規畫53項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其中39項已完成,14項研擬中。此次立法最大亮點將分階段推動公私運具電動化,最慢2030年市區公車就會全面更換成電動公車

環保局表示,桃園市是全國唯一提出公私運具完整轉型路徑的城市,根據條例規畫,2030年市區公車將全面電動化,同年首長座車完全淘汰燃油車輛,改採電動車款,公務車輛電動化時程也要在2035年完成;私人運具方面,2030年私有小貨車電動化比例需達5%,私有大貨車則需新增100輛電動車。

環保局表示,除了運具電動化,條例也包含其他層面,如新設工業園區及進駐廠商用電大戶,建築面積1000平方公尺或契約容量800KW以上者,必須使用再生能源,目標提高再生能源使用率10%。

建築節能部分,政府部門將率先示範,2025年新建社會住宅需取得建築能效「1+級」水準,2027年公有新建建築物需達相同標準;日常生活上,桃園也率先設立低碳活動指引及低碳遶境作業要點,並在大型活動導入重複性容器使用。

環保局長顏己喨表示,根據條例規畫,桃園市2050年將實現燃油運具95%電動化、私人運具30%旅次轉移至大眾運輸、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100%、再生能源占全市發電量80%、100%天然氣發電廠使用燃氫或加裝CCUS、能源使用效率提高50%,及所有建築用電50%來自太陽能的全面性目標。

顏己喨表示,桃園市在制定條例過程中,深入研究英國、義大利米蘭、丹麥哥本哈根等國際淨零城市案例,未來將依據母法內容滾動式檢討淨零政策及績效目標,加速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研訂,必要時將辦理跨局處、專家諮詢等會議,確保桃園市在2050年達成淨零城市目標。

原文轉載來自:源鏈接

分享你的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