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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1月17日,一聲槍響,王仲倒在了刑場上。
他是改革開放後第一個因貪污而被槍斃的縣委書記。
消息傳出來,有人拍手叫好,也有人替他惋惜。
畢竟這是一場打過遊擊、扛過槍的老革命,當年的功勞簿上也是記過幾筆的。
不少人跑去求情,說王還好歹是參加過革命的老人,為黨和國家做過貢獻,能不能看在這個份上饒他一命。
求情的人排隊來,話也說得懇切。
報告送到陳雲桌上,中紀委書記看完,氣得手都在抖。
他只回了一個字: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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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老革命,怎麼就走到這一步了?這事得從一台電視機說起。
1976年,王仲調到廣東海豐縣當縣委書記。
剛上任那會兒,他是真幹活。
海豐那地方離香港澳門近,走私猖獗得很,整村整村的人不種地不上班,全跑去搞走私。
王仲來了之後嚴抓嚴管,走私的貨物成堆成堆地繳上來,他正眼都不瞧一下。
那會兒的海豐,走私的勢頭確實被他壓下去了不少。
轉折發生在一天晚上。
一個縣裡的廣播員抱著個紙箱子敲開了他家的門,說有個親戚在澳門,想去探親,想讓王書記通融一下批個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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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仲剛要拒絕,廣播員把紙箱子往前一遞,壓低聲音說了句:“王書記,這是個17寸的電視機。”
現在聽這話跟笑話似的,一台電視值幾個錢。
但那是改革開放初期,電視機在內地比黃金還稀罕。
王仲家裡沒有,他同僚家裡都有。廣播員就是看準了這一點。
王仲猶豫了一下。
就這一下,被廣播員抓走了。
兩人推來讓去幾個回合,王仲「被逼無奈」把那台電視機收下了。
沒過幾天,廣播員拿到了去澳門的批條。
這件事傳出去的速度比王仲預想的快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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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用電視敲開了門,後面的人就都知道該帶什麼來了。
冰箱、收錄機、電風扇,市面上什麼稀罕他們帶什麼。
王仲家裡很快就擺滿了。後來東西多到用不完,他就讓人拉到市場上去賣。
反正這些玩意兒有錢也買不到,轉手就是高價。
這時候的王仲還只是收禮辦事。真正讓他胃口徹底撐大的,是他發現手上還有另一把鑰匙。他除了是海豐縣委書記,還兼具打擊走私指揮部總指揮。
那些繳上來的走私物品,堆在倉庫裡,登記本上記得馬馬虎虎,誰都能進去翻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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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仲一開始還找個理由,說這箱子是給上面領導送去的,後來連理由都懶得編了,直接進去挑,挑完裝車拉走。
他還暗示手下也拿點,大家都沾了腥,嘴巴自然就緊。
到後來,海豐的走私非但沒被他打下去,反而越打越猖獗。
老百姓私下給海豐起了個綽號,叫「遠東國際市場」。
王仲把自己的老婆小孩全安排到了重要崗位上,整個海豐被他摀得嚴嚴實實。
紀委不是沒查過他。
廣東省紀委派過好幾撥人下去,要嘛被拉下水,要嘛被擋在門外。海豐那地方,王仲說了算。
但紀委的人進不去,群眾的信能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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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信像雪片一樣往紀檢部門飛,攔都攔不住。
1980年3月,汕頭地委責令王仲停職接受調查。
王仲不但不聽,還嘟下一句話:“有人想把我趕走,看誰先走!”
1980年7月,公共安全機關截獲一艘走私船。
王仲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當著所有人的面,對著一船貨物挑挑揀揀,看中的直接拿走。
最後拉走的東西,裝了一整輛車。
案子最終捅到了中紀委。
《南方日報》上登了一封檢舉信,被中紀委的人看到了。這一查,帳本全翻出來了。
從1979年底到1981年7月,王仲收受賄賂的電視機、收錄機、電冰箱加起來價值一萬一千多元。
從倉庫裡順走的手錶331只、電視機1台、收錄機17部、電風扇2台,加上衣服布料,總價五萬八千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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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加起來,六萬九千塊。
這個數擱現在看不算什麼,跟後來那些動輒上億的貪官比,簡直是毛毛雨。
但那是1980年代初,一個普通幹部月薪幾十塊錢。王仲貪的這六萬九,相當於一個幹部一百年的薪水。
報告送到陳雲桌上,他氣得手抖,批了一行字:“我主張嚴辦幾個,殺幾個,判刑幾個,並且登報,否則黨風無法整頓。”
報告轉到鄧小平那裡,只批了八個字:“雷厲風行,抓住不放。”
王仲是個聰明人。
他準備了兩本賬,數字對不上。手下的證詞也前後不一,有的今天說一套明天說一套。
王仲被關進去之後,看守人員發現他整天縮在床上不肯動。
檢查之後,在床頭櫃下方翻出了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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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寧死都不肯認罪。
1982年12月21日,汕頭地委中級法院判了:王仲利用職權侵吞緝私物資、受賄索賄,總額69749元,構成貪污罪和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王仲不服,提出上訴。
求情的人又來了。
有人跟陳雲說,王還好歹是老革命,應該給他一次機會,從輕處理。
陳雲不是沒想過這一點。但他更清楚,王仲是改革開放後第一個被抓的縣委書記,如果這一刀砍不下去,後面那些已經伸出手的人,就更收不回來了。
最終廣東省高院終審維持原判,最高法核定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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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1月17日,王仲被押上刑場。
臨死前他跟檢察幹部李向東說了一段話:“你得記住,當了官千萬不要貪。不屬於你的東西,你就不要伸手,伸手必被捉。但願我的錯誤能給國內當權的、當官的敲一個警鐘。”
這話不知道是真心還是假意,但能說出來,大概也是悔了。只是悔得太晚。他本來可以因為打擊走私走得更遠,最後卻成了改革開放後第一個因貪污被槍斃的縣委書記。
對此你們有什麼想法?